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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 婚前財產公證:
關於在男方出資購買房產加名:
調查顯示廣州男性更慷慨該比例高於全國平均水平11.7%
去年8月最高法院頒布《婚姻法解釋(三)》(下簡稱『婚三』),其中關於婚前貸款購房、父母贈房、夫妻之間贈房等相關問題的解釋,引來諸多爭議,甚至有人質疑還能不能相信愛情。昨日,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婚介行業委員會與國內婚戀網站百合網聯合發布的《廣州市婚戀狀況調查報告》顯示,近半廣州單身青年接受婚前財產公證,同時,廣州男性在房產上表現得更慷慨,72.4%的男性願意在自己出錢購買的房產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比全國平均水平高11.7%。專家認為,"婚三"只是為法官在判決案件提供了一種操作規范,而婚姻永遠都應以感情為基礎。
文/記者黃蓉芳
案例
既成一家人加名又何妨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多數廣州人覺得婚姻的基礎是感情,財產的分割和權屬不會影響雙方感情,也不會成為感情破裂的原因。但不可否認的是,不少婚姻因財產糾紛而觸礁,也有不少情侶在婚前就因為財產處理問題產生矛盾,甚至因此分道揚鑣。
在廣州一家外企工作的任建,在一個星期前,終於將相戀了4年的女友娶回了家。他說,妻子根本沒要求,他就將自己在婚前購買的兩居室加上妻子的名。『在沒結婚前,我天天祈禱女朋友同意在我所有的財產上加上她的名呢!我們一結婚,我就樂顛顛地去房管局把她的名字加上了。』任建說,『她願意嫁給我,是什麼財產都換不來的。兩個人決定結婚,本來就意味著兩個人從此分享彼此的一切,一套房子算什麼呢?』
任建說,妻子研究生畢業工作剛一年,幾乎沒有什麼積蓄。所以,根本不可能參與買房。『但是她帶給我、給我們這個家,帶來的幸福和愛同樣也是一種財富。』
幾年感情抵不過一套房
『想想真是悲觀,幾年的感情抵不過一套房子。』28歲的廣州女白領王小陽,3年前與外省男子李大同相識相戀,今年正式進入談婚論嫁的階段。可是,就是購買婚房這一關,讓他們的感情走到了盡頭。
王小陽說,男朋友一家對『婚三』了解得『很透徹』,知道婚前購房,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產權就歸誰。所以,在他們兩人決定買房時,李家就提出要求,首付男方家出,房產證上只寫李大同的名字。『既然他們家一定要出首付,就讓他們出唄,房產證寫他的名字我也無所謂。』王小陽說,可是,李家很快又提出了新要求,『因為他們家拿不出50萬元的首付,所以,讓我們家先借他們50萬元,然後以他們的名義付首期,房產證上還是只寫李大同的名字。』
王小陽的父母自然不同意,她自己也覺得憋屈。矛盾由此越積越多。最終落得個勞燕分飛的結局。
調查結果
近半廣州單身青年接受婚前財產公證
據介紹,本次調查對1622名廣州人的擇偶觀、戀愛觀、婚姻觀進行了問卷調查。其中,女性佔50.7%,男性佔49.3%;80後及90後佔65%;未婚人士佔76.7%;將近80%擁有大專以上學歷。
調查顯示,廣州市8.2%的人完全不知道《婚姻法司法解釋三》,41.7%的人聽說過《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但具體內容不是太了解,43.0%的人基本了解,7.0%的人很關注。調查還顯示,49.0%的單身人士接受婚前財產公證,13.3%的單身人士不能接受婚前財產公證,37.7%的人持中立態度。
過半廣州女要求在男方購買房產加名
數據還顯示,廣州男性在房產上表現得更加慷慨。如果男方出錢購買房子,27.6%的男性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但高達72.4%的男性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而全國平均只有60.7%的男性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
與之相應的是,如果是男方出錢購買房子,48.9%的女性會要求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51.1%的女性不會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與全國平均40.6%的女性要求男性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相比,顯然,廣州女性對對方房產的要求更高。
律師觀點
『婚三』是對感情的一種檢驗
『婚三』出臺後,爭議一直未斷。甚至有人認為,『婚三』讓婚姻從原來的情感共同體變成了經濟共同體,各種關於財產的規定,讓婚姻顯得越來越功利。
對此,廣東省婦聯權益部律師王飆塵解釋,『婚三』只是為法官在判決案件提供了一種操作規范,照顧到了不同利益群體的利益訴求。『比如,現代社會閃離率比較高,而他們當初結婚的房子,很可能就是父母花了一輩子積蓄買的,如果對方通過一段短暫的婚姻就獲得了這套房子的一半,對購房一方的父母也是不公平的。』
『法律的歸法律,感情的歸感情。』王飆塵認為,婚姻永遠都應以感情為基礎。如果兩人的感情足夠好,「婚三」就不會對兩人的婚姻有衝擊,相反,如果結婚當初,就有一方有著較強的目的性,那麼婚姻就有可能受影響。『從這種意義上來說,「婚三」反而是對兩人感情的一種檢驗。如果為了財產的分配而斤斤計較,甚至分手,說明兩人愛得不夠深,感情經不起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