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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怎麼保證禁止擇校後的陽光招生?
答:各中小學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學區劃分)、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需攜帶材料、招生錄取辦法、錄取學生名單等將通過教育網、校園網及時向社會公告。同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公佈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於投訴舉報的擇校亂收費案件,紀檢監察部門將認真查處。
問:民辦進不去,家門口的公辦又不理想,這是禁止擇校後,家長最困惑的,怎麼改變這一情況?
答:我們將建立並完善教育公共財政制度,推進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標準化,基本實現區(縣、市)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經費撥款標準、教師收入標準、學校配置標準、教師隊伍配置標準“四統一”;以集團、聯盟、共同體等多種形式,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名校集團化辦學。
改革高中招生計劃管理,逐步提高優質高中面向全體初中學校按學生數分配招生名額的比例,保送生今年的分配比例提高到了40%,三年後提高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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