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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曾引發網絡熱議和社會關注的“17歲少年賣腎”案5名涉案人3日被郴州市北湖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本案是郴州市提起公訴的首例非法買賣人體器官案。
郴州市北湖區檢察院介紹,被告人何偉因賭博欠債窮途潦倒,遂企圖通過非法腎移植牟取暴利,便邀被告人尹申爲其尋找非法移植的腎源,尹申通過QQ羣找到了兩個“供體”。何偉又通過被告人唐世民找到某醫院“男性泌尿科”承包人蘇開宗爲其提供移植手術便利。
2011年4月下旬,被害人王某(未成年人)與腎移植的“受體”先後來到郴州,何偉又電話邀被告人某省腫瘤醫院泌尿外科醫生宋忠於爲其施行移植手術,還從郴州市一家醫院請來手術助手和護士各一名。4月27日王某在蘇開宗提供的手術室進行了腎移植手術,被告人何偉等人從中獲利22萬元。術後,被害人王某身體狀況越來越差,檢查結果爲腎功能不全,經鑑定其傷情構成重傷、三級傷殘。
郴州市檢察機關認爲:蘇開宗爲牟取利益,在明知是做人體活體腎臟移植手術而本醫院沒有資質的情況下,仍答應給何偉提供手術室。宋忠於等醫務人員在手術前及手術中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規定,未對“供體”王某是否系未成年人等基本情況進行覈實,便切除了王某的右腎。何偉、尹申、唐世民、蘇開宗、宋忠於5人觸犯了刑法,遂以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另據介紹,本案追訴的另外幾名犯罪嫌疑人也正在審查起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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