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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點
《實施方案》指出,要改革現有的垃圾處理費管理模式,以2009年和2010年兩年生活垃圾處置量的平均值爲基數,計算垃圾處理費,各行政區每年按照生活垃圾的實際處理量向市財政繳納垃圾處理費,超出基數的垃圾量按照一定比例徵收高額的垃圾處理費,垃圾減量結餘的垃圾處理費歸各區所有,用於改善垃圾收運工作。
鮑倫軍表示,各個區要從源頭上加大垃圾處理力度,實行垃圾減量,減量越多結餘的錢越多,多出來的錢就歸區財政收入。如果源頭減量控制不力,垃圾超過一定的比例,就實行階梯式的計量管理,不但要全額收垃圾處理費,還按一定比例徵收高額的懲罰型的垃圾處理費。他反覆強調,此項處理費不是向市民、個人收,是市政府和各區政府之間的財政轉移支付。
“收買佬”今年將收編管理
《實施方案》規定,2012年,全市70%以上社區規範建設回收點,80%以上回收人員納入規範管理。到2015年,初步建成佈局合理、功能齊全、技術先進、管理規範的現代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實現70%以上再生資源集中分揀、交易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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