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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馬海洋、黃麗娜,通訊員文燕媚報道:近日,廣州市民政局、財政局修訂實施了《廣州市民辦社會福利機構資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從4月1日起實施。新修訂的《辦法》大幅提高了民辦社會福利機構運營資助和新增牀位資助標準,尤其對於符合要求的新建牀位,資助標準增加兩倍。
《辦法》根據民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登記性質,區分非營利性和營利性給予不等額度的運營資助,其中非營利性民辦社會福利機構的資助標準,特級、一級護理的從每人每月補貼100元提高到300元,二級護理的從80元提高到200元,三級或其他一般護理的從60元提高到150元;營利性民辦社會福利機構的資助標準,特級、一級護理的從每人每月資助100元提高到200元,二級護理的從每人每月資助80元提高到150元,三級或其他一般護理從每人每月資助60元提高到100元。
《辦法》也提高了新增牀位的資助標準,將擁有房屋合法自有產權新增的牀位資助標準從每張每年1000元的標準提高到3000元,最高資助15000元;租賃新增牀位資助標準提高到2000元,最高資助10000元。
《辦法》還明確將社會力量舉辦的日間託老機構納入資助範圍。同時規定申請資助的福利機構需滿足服務對象滿意率80%以上;一年內無重大責任事故;購買養老機構意外責任保險等多項規定。如遇福利機構收住對象死亡的;福利機構與收住對象終止服務協議的;其他與收住對象終止服務的情形,將終止給付相應的運營資助;已經給付的,予以追回或在下一次申請時相應調減。
馬海洋、黃麗娜、文燕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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