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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證監會近日通報了兩起涉嫌內幕交易案,其中一起爲國都證券投資銀行總部董事總經理王保豐,利用相關重組內幕信息交易ST天龍(600243),獲利34萬餘元。
據證監會通報,王保豐案件是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監控發現的線索。
經過前期調查,2011年7月5日,證監會決定對“趙某”等賬戶異常交易ST天龍股票的行爲立案稽查。調查發現,王保豐利用相關重組內幕信息交易ST天龍,情節嚴重,涉嫌內幕交易罪。證監會於2011年12月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查處,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證監會稱,2010年8月初,ST天龍實際控制人將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步思路和設想與王保豐進行了溝通和探討,國都證券相關人員隨後向ST天龍提供了“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草案提供給ST天龍實際控制人。
10月20日,王保豐與ST天龍簽訂了《內幕信息保密告知書》;10月26日,ST天龍與國都證券簽訂了《保密協議》;10月24日至11月3日,王保豐帶領國都證券項目組開展非公開發行事項的盡職調查工作;11月3日,ST天龍發佈停牌公告;11月10日,ST天龍發佈公告,披露擬實施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預案。
證監會認定,上述事項屬於《證券法》第七十五條“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規定的內幕信息。通過參與溝通、履行相關職責等,王保豐知悉了ST天龍非公開發行這一內幕信息。“趙某”證券賬戶於2010年10月27日開立,隨即於10月28日轉入資金500萬元。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間,王保豐操作“趙某”賬戶買入ST天龍62萬餘股,買入金額500萬元,股票復牌後於11月22日至12月21日全部賣出,獲利34萬餘元。(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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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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