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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在『講大局、強責任、提能力、抓落實』活動中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職能作用,長豐縣人民法院結合自身的審判特點,在近期開展了一系列的普法教育實踐活動。近日,長豐縣法院又將刑事庭審活動搬進鄉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當天上午9時,一起危險駕駛罪(俗稱醉駕)刑事審判在長豐縣羅塘鄉如期舉行。法庭上,主審法官陳明霞豐富的庭審經驗,出色的駕馭庭審的能力,讓整個審判活動有序、流暢。被告人仇某悔恨交加的陳述,每一句話,都使得旁聽的群眾有所感悟。執庭法警規范、嚴謹的工作作風,給當地群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當大家得知仇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達456mg/100ml,出事竟然還昏昏欲睡的時候,現場一片嘩然。經過審理、辯論、舉證、質證、法庭問話等多個環節之後,法庭對仇某危險駕駛一案作出了當庭宣判:被告仇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長豐法院刑事審判進農村真正將『講強提抓』活動落到實處,這起刑事案件在案發地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利用身邊發生的人和事既宣傳了法律及法院工作,又起到了預防警示作用,教育引導廣大村民要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王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