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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被掛上『我是小偷』的牌子。
4月6日上午,在晉江安海鎮中山中路,一名婦女在一小店盜竊兩個面包時,被店主當場抓住,為警示、防止她再次作案,店主林先生將小偷綁在電線杆上,並在其胸前掛上寫有『我是小偷』的紙板。
林先生開了一家雜貨鋪售賣各式面包和日用品。他說:『很多群眾來購物,突然有3人一起進店,其中一個30多歲的婦女拿起兩個面包往包裡揣,我正好看見,兩步並作一步小跑過去,拉著這名婦女,她邊上的另外兩人趁亂離開了。』
被問起為何將小偷掛牌示眾時,林先生答:『現在的小偷太猖獗,沒關幾天,出來後又繼續偷。為了警示小偷,免得下次繼續作案,我就把偷面包的小偷綁了起來。』
就這樣,小偷被綁在安海中山中路與成功西路交叉路口的電線杆上,胸前掛著林先生做的一塊紙板,上面寫著『我是小偷』。
很快有目擊者把照片上傳到泉州某論壇。網友『superkiwi』認為:把小偷掛牌示眾,絕對違反法律。市民陳先生說:『小偷太多,盜竊頻發,讓人深惡痛絕,但這種做法有失人道。』市民許小姐也認為不妥,她說,這讓該婦女情何以堪。
福建建達(泉州)律師事務所張傳江律師認為,林先生的做法顯然不合法。小偷涉嫌犯罪固然可恨,但是如何處罰取決於公安機關依法進行。作為公民,林先生享有將犯罪嫌疑人扭送到當地公安機關的權利。而他將小偷綁住又掛牌子的做法,則侵犯了小偷的人身權利。文圖據《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