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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靜)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天津市第87次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天津市日前編制完成《2012-2020年大氣污染治理措施》,提出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及八項主要措施內容。其中改善PM2.5指標的具體目標是首次提出。
據市環保局負責人介紹,《治理措施》對PM2.5、PM10兩項指標的改善提出了具體目標,到2015年,年均濃度分別達到51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到2020年,年均濃度分別達到47微克/立方米、72微克/立方米;2020年以後力爭早日達到新標準,進入達標城市行列。
《治理措施》指出,天津市將實施供熱鍋爐“煤改氣”,到2015年,完成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燃煤供熱鍋爐改燃或併網改造。將嚴控新增煤炭總量,中心城區、濱海新區及環城四區建成區不再新建、擴建燃煤供熱鍋爐房。
《治理措施》稱,將實施“黃標車”治理工程,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統,推廣混合動力車和新能源汽車。同時,還將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太陽能、淺層地熱、風能等新能源的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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