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受害人馬丁 |
抗議的群眾 |
據外媒報道,2012年2月26日,美國佛羅裡達州17歲非洲裔少年特雷馮馬丁前往白人區桑福德探望父親。晚上去附近一家便利店為弟弟買糖果,出門後欲返回父親的住所。但馬丁沒能如願抵達目的地,而且永遠也不會抵達,因為他被人槍殺了。
一身帽衫引發的“血案”
28歲的社區協警齊默爾曼覺得身穿帽衫的黑人馬丁“形跡可疑”,“看上去不怎麼好”,一邊打電話報警,一邊實施跟蹤。後來雙方發生爭吵,齊默爾曼開槍將馬丁打死。警方趕到時,馬丁面部朝下,胸部中槍,失去意識,手裡拿著一袋彩虹糖和一瓶冰茶,身上並無任何武器。
在美國槍擊案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不過當事件涉及到“黑人少年”、“白人協警”、“槍殺”等敏感字眼時,它迅速吸引了包括媒體在內的美國人的目光。
齊默爾曼自稱尾隨馬丁是為了執行任務,因為最近盜竊頻發。因為生命受到威脅纔從腰間拔出手槍射擊。但911電話錄音顯示,齊默爾曼使用了“蠢貨”這個帶有種族污染意味的詞語。
佛州桑福德警方事後拒絕逮捕涉案協警,理由是齊默爾曼聲稱開槍屬於正當防衛,受法律保護。根據佛州2005年通過的一項“堅守立場法”,當事人如果感覺受到威脅,可以在沒有事先嘗試逃離或者躲避的情況下,以武力對抗武力,甚至動用致命武力。根據這種法律,要證明開槍理由不正當幾乎變成不可能。
槍殺黑人青年的齊默爾曼時候“逍遙法外”,這讓當地民眾憤怒不已,觸發與種族公正相關的討論,抗議浪潮迅速蔓延。大部分民眾偏向馬丁,推斷齊默爾曼有種族歧視傾向。
其實齊默爾曼同樣屬於少數族裔,說西班牙語。家人辯解稱正因為齊默爾曼自己也是少數族裔,因而不會歧視黑人。齊默爾曼的黑人好友奧利弗聲稱,齊默爾曼槍殺馬丁後懊悔連日落淚。“我是黑人,我知道的是,喬治從來沒有給過我相信他敵視黑人的理由。”
無論如何一個黑人年輕人死了,行凶者是白人。2012年2月26日,距離馬丁路德金發表《我有一個夢想》演說已經過去近半個世紀。
咽下你的憤怒和驕傲,活著回家
案件發生45天後迎來轉機,特別檢查官安吉拉科裡宣布對齊默爾曼提出起訴,指控齊默爾曼犯二級謀殺罪。“我可以告訴你,做出這樣的決定並不輕松。我想強調一點,我們決定起訴不是因為公眾壓力或者請願活動,而是基於既往案件的事實和佛州法律。”
對於許多黑人父母,這類槍擊事件無疑重新揭開了一個舊時代痛苦的傷疤,舊話不得不重提。
加州黑人馬丁戈登與19歲的兒子談論美國種族關系的歷史之時,他引用了馬丁路德金的故事和60年代民權時代的分水嶺時刻。這權力是如此來之不易。
然後父子談話話題迅速轉到保存性命上,核心主題永遠是:在錯誤的場合,在錯誤的時間,驕傲可能導致黑人的毀滅。“我知道如果我的兒子表現得傲慢,那麼他可能離死亡毫厘之近。作為一個孩子,他應該開始學習這點。”黑人家庭中類似的談話無處不在。無論黑人在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上攀上多高的梯子,都得學會如何與白人“權威”打交道。他們必須學會當警察拉住自己時說“是的,先生”或“不,先生”,不管他拉住你的舉動多麼無理。還要老實地將手放在方向盤上,別讓對方產生恐懼。咽下你的憤怒和驕傲,活著回家。
戈登說如果兒子在外面呆到很晚,他會擔心。“如果我醒來時,他不在屋子裡。我會忍不住感慨:‘呀,孩子啊!’”他希望黑人青年了解自己的權利,但更要表現出尊重。“意味主張你的權利,並不意味著你的屁股不會被踢。”因為“即便你死了,也沒人能為你的權利吶喊呼吁。這是最讓我害怕的。”
被你射殺的孩子將來可能治好你的絕癥
71歲的沃爾克出生於阿肯色州,他於20世紀60年代末開始在帕薩迪納理發。他記得他的父親在南部小城鎮挨家挨戶推銷人頭稅證書。他在店鋪內見證了數代黑人家庭的成長。他見證問題青年成長為好公民。
“當你射殺我們的孩子之時,你不知道你從我們的社會中奪去的是什麼。那孩子以後可能會成為能治愈某種疾病的大人物,而你說不定會患上這種疾病。”
少數族裔白人協警齊默爾曼或許沒有歧視黑人的想法,但他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客觀上地“印證”了不少民眾對於即便是黑人奧巴馬當了總統,美國社會白人歧視黑人問題仍然嚴重的推論。種族問題是美國社會最為敏感和棘手的問題之一,沒人敢在這上面犯下“大是大非”的錯誤。
據報道,17歲的被殺黑人青年馬丁並不是個問題少年,而是個認真學習表現優秀的好孩子。因為一場“誤解”他丟掉了姓名。除了齊默爾曼需要對此買單外,美國社會的種族問題再一次引發大范圍的關注和反思。雖然要求平等的民權運動已過三十年,但不少白人對於黑人等少數族裔心理上的歧視依舊無法抹去,膚色依然是經常影響人們判斷的主要因素。
法律維護公民權益不受侵害,黑人可以高舉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大旗聲討凶手,白人則可以打出“不退讓法”為自己辯護。問題是,如何阻止有人以法律的名義去傷害無辜民眾的生命,尤其是處於弱勢一方是黑人或者其他少數族裔的時候。法律需要維護,正義也需要得到伸張。除了依靠教條的法律條文以外,當事人和法官是否應該基於事實捫心自問:我的言行是否真的對得起良心和宗教信仰?
事實總是復雜多變的,法律總是顯得簡單而冷血。健全而成熟的民主社會法律在確保公平正義的同時,也應該“與時俱進”,保障每一個遵紀守法公民的生命不受侵害,無論那傷害是以什麼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