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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和尚”因摟女人逛街開房的消息在微博躥紅而引起熱議,佛教協會澄清,“和尚兄弟”爲假和尚。協會發言人稱,他們的行爲詆譭了佛教界名譽、破壞了佛教形象。普正法師表示,嫌疑人冒充僧人對佛教界形象的破壞,傷害廣大佛教徒感情,呼籲有關部門嚴肅查處。(4月10日新京報)
商品出現假冒僞劣,消費者都會憤憤不平;同樣的,出現了“假和尚”,公衆對此也會深感被騙,而反應最爲激烈的莫過於“真和尚”們。從職業分工角度來看,“假和尚”的出現是對“和尚”這一現在更像職業的行當具有“污化”作用,因此佛教界自然要捍衛形象。氣人歸氣人,任何犯罪行爲都應當歸結於法律的合理判罰,而不應爲了緩和部分羣體的情緒而加重判罰力度。
作爲涉及宗教信仰的職業羣體,和尚的確有着嚴格的“准入機制”。這次的“假和尚”事件後,佛教界立即在全國開展大範圍的教職人員身份認定工作,以期今後對假冒僧人以及惡意詆譭形象僧人能夠儘快瞭解。從此意義上來說,並非只要是光頭穿袈裟便可以自稱和尚。因此,兩名男青年的假冒和尚的舉動,已然觸犯了我國的宗教政策法規。
至於佛教發言人普正法師所說的,兩名“假和尚”玷污了佛教形象,影響了和尚在公衆心目中的形象,應當嚴厲處罰,筆者認爲有些反應過激。現在全國各地的寺廟香火鼎盛,佛家教徒羣體也日益壯大。並且隨着佛學院等宗教機構的日益普及,人們對於“和尚”這一羣體已經有了新的認識。尤其是“高薪出家”的寺廟人員,更是令公衆對於“出家人”有了“職業化”的認識。
兩名男青年的錯誤在於打着“和尚”的旗號,卻做出了出家人不該做得事,最爲關鍵的是這些舉動都是暴露在公衆視野中的,甚至他們還開設微博招搖過市,這樣便有辱佛教聲譽,繼而也觸犯了我國相關的宗教政策法規。
觸犯了相關法規,相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處罰,而不應響應佛教界人士的呼籲“加重處罰”,並以期起到警戒示範作用。而作爲佛教界人士,應當堅信其宗教形象在公衆心中不會因幾個“假和尚”而大打折扣,正所謂“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必太過在意,更不必羣起而討伐之。(作者:宛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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