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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團取暖法庭見效
去年,律師團現象頻仍。在多起重大、熱點案件中,大批律師都像常熟律師團一樣,以組團的方式為被告免費辯護。
緣何如此,實務界和學界都在探討。
去年一戰成名的房立剛律師說,近年來,刑辯律師的執業環境不容樂觀,以個體出現的真辯敢辯的刑辯律師很可能遭到打壓,甚至被抓捕,“一起行動可以說是集體自衛。”
一個公開且被媒體大量引用的數據是:1997年至2007年的10年間,因刑法第306條(偽證罪)被追訴的律師多達140餘人。越來越多優秀的刑辯律師棄絕而去,刑事案件的辯護率逐漸走低。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認為,刑辯律師集體自衛實屬無奈,但律師團開闢了新的參與公共事務之道。
除了“集體自衛”,被外界更多采用的說法是“抱團取暖”。
在常熟律師團成員看來,抱團確實起到了取暖的作用。至少,在他們的反對聲中,成功啟動了非法證據排除程序。
3月22日上午9點,常熟市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法槌敲響,控辯兩方雙雙落座,一邊是公訴方的3名檢察官,一邊是律師團的10名律師。
檢察官讀完起訴書後,正要進入法庭調查程序,即公訴方向被告問話,但檢察官還沒開口,王誓華律師就舉手並站了起來,他對著話筒一字一頓大聲地說:“有37份證據涉嫌非法證據,請求法院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他說,這是法庭調查必須前置的程序,要放在法庭調查之前完成。
他繼續說道:“偵查階段,警員詢問證人時有刑訊逼供的流氓手段,問到了女證人有無夫妻生活等個人問題,屬於性騷擾。”
“如果證據是非法的,那麼所有的證據都是無效的。”他說。
接下來的庭審幾乎陷入“失控”的狀態,審判長幾次提出,關於證據合法性的問題可以在質證階段提出,但每次她話音一落,律師團中就會有幾雙手高高舉起,同時大喊“反對”,更有律師站起來大聲抗議。
審判長並未准許,而是多次命令檢察官進入法庭調查程序,但檢察官剛說幾個字,便被律師團的反對聲淹沒。
整個上午近兩個小時的庭審,幾乎全是律師們沒有中斷的“反對”聲,庭審陷入僵持。當天下午一開庭,審判長宣布可以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檢察官則要求“視頻必須完整播放,防止斷章取義”。話音剛落,律師團立即鼓掌歡呼。
雖然,這是一份長達12小時、前後整整播放了3天、從只有一把椅子的“空鏡頭”開始播放的視頻;雖然,3天的時間裡異常沈悶,不少旁聽者甚至打起瞌睡,但律師團仍舊認為,這個“勝利”來之不易。
張凱說,只有程序正義纔能保證公平公正,“在以前,幾乎沒有聽說過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這起案子起碼讓制度得到了落實。”
在張凱看來,以一個人的力量不可能達到這樣的目標。他清晰地記得,2010年夏天,他為一個“涉嫌故意傷害罪”的被告辯護時,當庭要求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但立即被審判長駁回,“我大聲反復地提了三次,審判長理都沒理我,最終只能作罷。”
與單個律師相比,律師團的力量強大很多。張洪峰說,至少律師的聲音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放大,“就算法庭驅逐了律師,也有後備律師補上來。”在常熟聚眾斗毆案重新開庭審理前兩天,伍雷和周建平律師因為其他案子時間衝突,張洪峰立即讓韓冰和易延友律師填補進來。
□不容置疑的出發點
盡管律師團被媒體評為2011年的“年度關注人物”,但自律師團在國內誕生之日起,質疑的聲音就從未消停過。
3月22日上午9點,常熟市人民法院第二法庭,“菜刀隊”5名被告被帶上法庭。在審判長核對完被告的信息後,張凱立即起身,並要求合議庭的審判長、審判員,以及人民陪審員公布其基本信息,包括年齡、家庭住址、婚姻情況等,以及有無通過司法考試。
張凱的理由是:“你核對了被告人的個人信息,我也可以要求你公布個人信息。”但最終被審判長以於法無據駁回。
此舉立即被一些媒體批為“作秀”。網友“北海守護者”在博文中說:“原本應當嚴肅理性的庭審過程,硬是被某些長袖善舞的律師生生整成了一出展示其滑稽技藝的鬧劇,將莊嚴的法庭變成個人的秀場。”律師團現象出現後,“北海守護者”專門開博,質疑律師團意在形成強大的“律師壓力集團”,“影響審判”。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表示,有些現象確實不應該出現在法庭上。他說,西方的律師非常紳士,按照應有的程序盡職盡責即可,國內不一樣,很多律師實屬無奈,“法庭是強勢一方,律師是弱勢一方,法庭左右程序很正常,你不講規矩我也不講規矩,最後弄得跟潑婦罵街一樣,兩敗俱傷。”
對於種種質疑,朱明勇律師認為,有些聲音可以理解,但他不接受外界對律師團出發點的質疑。他說,若是為名,自己沒必要如此,一則他早已名聲在外,二則沒必要冒著被抓的風險去出名。在去年幾起援助行動中,朱明勇付出的代價是,幾乎沒有銀子落袋,資金運轉全靠家底維持,“為了良心,為了價值,為了追求司法公正。”他這樣解釋自己的出發點。
對於律師團的出發點,張洪峰和朱明勇給出了一樣的答案。他說,律師維權正處轉型期,一些已經“填飽肚子”做得較為成功的商業律師,為了參與公共事務開始轉型做公益。
□每個支柱不可或缺
經過半月等待,昨天,這起並不復雜卻廣受關注的械斗案一審宣判。
“菜刀隊”方面,律師團“正當防衛”的辯護意見未獲法院支持,5名成員均被認定犯聚眾斗毆罪,主犯何強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其餘兩人被判緩刑,兩人免予刑事處罰。而在“砍刀隊”方面,主犯曾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另有8人被判三年三個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在判決書中認為,本案系賭債糾紛引發,雙方經談判未果後發生言語衝突、互有挑釁,曾勇一方即糾集人員,攜帶刀具,上門斗毆,其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何強一方准備工具,等待對方上門,待對方進入辦公室後,雙方很快發生互毆,其行為亦構成聚眾斗毆罪。
法院宣判後,何強等6人及家屬均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
為6人作無罪辯護的律師團成員則稱,此案的判處結果在意料之中,但並不公正,他們仍舊認為“菜刀隊”屬於正當防衛,將繼續為“菜刀隊”作免費辯護。盡管並未徹底翻案,但律師團認為,他們的辯護聲音至少得到了放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尊重,“被告被減刑,也是一定程度的勝利。”
何兵直言,這是律師團的勝利,“這是顯然的,沒有作用就不會組團了。”他說,正是律師團的介入和資源的集中調動,纔讓案件暴露在社會的關注之下,朝著公平公正的方向發展。
何兵同時認為,在我國的法治建設中,律師團是一個特有的和短暫的現象,不可拷貝和長期發展,在目前律師權利未得到充分保障的情況下,“自下而上的民間組織是好現象”。律師團是否漸成氣候難以下判,業界更為期待的是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律師權利的保障。
何兵說,近年來,大家過於研究法院、檢察院制度,很少研究律師制度,其實,律師制度也是司法大綱的一個支柱,“每個支柱都不可或缺,否則司法大廈就會傾塌。”他說,公檢法是組織力量,而全國律協也是組織力量,但這個組織輪廓比較薄弱,起不了什麼作用。律協不站出來維權,律師只能抱團。在美國,法官是納入律師協會的,如果要提昇為聯邦法官的話,需要律協對其做出考評,“不公道行事一點戲都沒有。”中國在律協的制度改革上還未啟動。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認為,一個健全的司法體系,法院需要公正、權威、公信和獨立,檢察機關應該合理定位,警察權力受到更多監督和制約,律師權利獲得充分保障。
-事件回放
賭債引發聚眾械斗
2010年底,江蘇省常熟市忠發投資公司董事長徐建忠前往澳門賭博,在此期間借下巨款。事後,自稱債主的曾勇等人多次向其討債未果。
去年4月2日,以曾勇為首的24人手持砍刀,再次前往忠發公司討債,與公司員工何強等6人發生械斗。早有准備的何強等人手持菜刀將“砍刀隊”擊退,械斗導致3人受輕微傷。
去年8月15日,除一名被告因未成年被免予刑罰,何強等5人被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眾斗毆罪分別判處3年有期徒刑,“砍刀隊”24人卻無一人歸案。
去年10月底,全國10餘名律師組團抵達常熟,免費為何強等人辯護。
去年10月至今年2月,曾勇等15名“砍刀隊”成員被抓。11月13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常熟市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上月下旬,本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昨天,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砍刀隊”和“菜刀隊”成員均以聚眾斗毆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