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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的你
看清另一個我
□陳嘯蔚廣東廣雅中學高二(16)班
此文獻給18歲的愔。祝生日快樂,高考順利!
———題記
愔,今天你十八歲了。
這是我們在一起的第十七年。
我們成爲朋友是多久之前的事情呢,久遠到我都忘記了很多很多事情。很多我們以爲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事情,就在我們念念不忘的日子裏,被我們遺忘了。可是,只要想起你,就會忍不住微笑,感覺到溫暖。想起你說過的一段話:“友情之所以爲友情,並不是刻意的討好、或者什麼強顏歡笑、還是什麼利益交換,只是跟那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你覺得你可以大笑,不用裝得那麼矜持;你覺得你可以幽默,不需要細心的考慮;你覺得你可以毫無顧忌地挖苦和諷刺,因爲你明白他一定會原諒你。”
怎麼說呢?和你在一起很開心,真的。
從小在一起,基本上我的愛好都是由你培養起來的。喜歡滄月喜歡郭敬明喜歡五月天,開始看小說開始玩網遊。現在我依舊喜歡着滄月,卻很久沒有看郭敬明的書了,一直在看小說,網遊卻沒有再玩了。從以前很喜歡郭敬明,他的每本書我都買,現在因爲他的過度商業化而不再關注,中間隔了好長好長時間,而你一直在。
我們一起經歷了太多太多事了。我在世界上踏過的足跡一大半身邊都有你。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我們一起去東北。在一片潔白中,我們一起牽着手盡情奔跑,像是要把一切不安全部揮霍掉。跑累了,一起躺在雪地上望着略帶陰霾的天空,呼吸着冰冷的空氣。對於未來,年幼的我們不知道如何。可是,你曾經這樣堅定地說過:即使我們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樣。那時在雪地稚嫩卻燦爛的笑容,永遠留在我心中。雖然在一起的時間並不多,可是卻從未生疏過。
我說:我們能在一起多久呢?
你說:已經過了十年了,再過十年也沒關係。
我說:這不夠呢。
你說:因爲十年以後,我就可以說,我們都過了二十年了,再過二十年也沒關係。
居然……已經過了17年了。居然……真的可以17年不吵架。
是你一直在遷就我,一直一直。包容我的任性,每時每刻。
想起一起唱過的這首歌:“傷心的都忘記了/只記得這首笑忘歌/那一年天空很高風很清澈/從頭到腳趾都快樂/我和你都約好了/要再唱這首笑忘歌/這一生只願只要平凡快樂/誰說這樣不偉大呢。”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直到我們白髮蒼蒼,還要再一起唱《笑忘歌》。
祝福你,一輩子的好友。
陳嘯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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