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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東莞男子蔣某軍被一輛麪包車撞傷,不省人事,肇事司機逃逸。東莞一公安分局局長羅建軍路過事發現場救人後,竟被傷者妻子張某蘭指責。其工友還一度將羅建軍圍住質詢:“你就是肇事司機,不然哪有那麼好心救治傷者?”在羅建軍親自督辦下,警方16小時抓獲肇事司機。不過,由於肇事司機未購買保險,無力賠償,傷者家庭鉅額醫療費成問題,隨後,羅建軍所在公安局慷慨解囊,爲傷者募捐。
——《廣州日報》
-有些工友還對羅建軍局長稱:“你就是肇事司機,不然哪有那麼好心救治傷者?”這些人的心態啊,管中窺豹,可見一斑。
-看來救人非得局長級的,要不然破不了案不是背黑鍋背定了?
-這樣的幹部好樣的,天下好人一生平安!
-我八成是不會救人的!
-小悅悅的悲劇還沒有喚醒良心嗎?倒在你腳下的是生命,是你血肉相連的同胞,不是一塊石頭。
-要做好事,也得講求方法,別把自己陷進去,先打120,然後拿攝像機錄下情況,並隨機找幾個目擊證人,留下聯繫方式後,再施救。
-如果你有能力保證還事實真相,如果你不差錢,可以馬上施救,但請客觀評估你的能力。
-做個好人還這麼費勁。這世界沒你想象的那麼可怕、那麼黑暗,好人還是大多數,曝出來的都只是個例而已。別光看到陰暗面。
-表面上好像是個別案例影響不好,好人不敢站出來,但仔細反思,我們自己,會不會不經意間也在當“壞人”!
-傷者家屬可憐、可恨、可氣。誣陷施救的人,應該受到嚴懲!
-這個局長應該受到表揚,不僅有社會責任感,而且受了冤枉還組織愛心捐款,有此心胸很不容易。
-經歷此事,這個局長會不會留下心理陰影?
-我們不能因爲別人的惡而放棄做一個好人的原則。
-如果他不是局長,事情會怎麼樣呢?
-清者自清!公道自在人心。別以爲誣陷他人有什麼好果子吃。
-說是誤會,什麼誤會,不就是想訛點錢麼,簡直就是無賴。
-沒有任何證據,一口咬定別人是肇事者,是不是應該也有處罰?不然以後不管誰出事了,隨便就抓個路人說是肇事者,被抓的人找不出證據證明自己無辜不是很慘?此風如不壓,社會風氣勢難好轉!
(整理龍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