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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網論日前浦東機場上演驚險一幕,20餘名旅客爲爭取更高航班延誤補償,衝入機場滑行道“攔飛機維權”,致使一架滑行中的飛機被迫急停。此後這些乘客每人獲賠1000元。
“攔機維權”是把個人利益凌駕於公共利益之上的行爲,這種行爲既危及自己的生命,更威脅到了其他飛機上無辜乘客的生命安全,破壞公共秩序,已經涉嫌違法。對此,《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和《治安處罰法》中都有明確規定。如果違法,就應該依法給予處罰,絕不能姑息、縱容這種行爲。
乘客們行爲過激當然也存在客觀原因,目前消費者維權渠道不暢,尤其是面對大企業、霸王條款的時候,維權普遍比較困難。另一方面,當下社會中有一部分人漠視法律,法治意識十分淡漠,在涉及個人利益的時候,就視法律爲無物。這次的“攔機維權”和之前屢屢出現“房價跌了之後就衝擊售樓處要求退房”,都是如此。
維權行爲的底線毫無疑問是法律,這應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共識。如果大家都把個人私利凌駕於法律之上,那麼社會共識和法治基礎就會逐漸消解,這是每一個負責任的人、有理性的人都不願看到的。
(新民網評論員,網址www.xinmi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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