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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依法”作爲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原則,時時處處都要問問“是不是有法律依據”、“符不符合法律規定”,沒有法律依據、不符合法律規定程序的堅決不做,確保各項行爲依據充分、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確保水利事業在法制的軌道內健康向前發展。
近年來,全省各級水利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緊緊圍繞水利中心工作,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並取得了重要成效。普法教育深入開展,依法行政意識進一步增強;水法規體系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基礎進一步牢固;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深化,依法行政效能進一步提高;決策機制約束機制不斷健全,依法行政行爲進一步規範;政務公開力度不斷加大,依法行政的透明度進一步增強。
今後幾年,是我國基本實現法治政府建設目標的攻堅階段,是法治廣東建設的攻堅階段,也是我省加快水利改革發展、建立健全依法治水科學治水新機制的攻堅階段。從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要求來看,2011年中央1號文件、省委9號文件明確將堅持依法治水依法行政作爲水利跨越式發展的重要保障措施,要求建立健全水法規體系、建立科學治水依法管水的體制機制、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從社會公衆對水行政部門提高服務水平和管理能力的訴求來看,水行政部門要在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能、加強政務公開、規範行政行爲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堅持弘揚“忠誠、爲民、科學、務實”的新時期廣東水利人精神,樹立良好的廣東水利行業形象。特別是隨着水利建設市場化的深入推進,從業主體要求水行政機關提供更加公平、合理、透明的制度,要求加強水利建設市場管理,維護從業主體合法權益,要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辦事成本。從進一步落實水利部門的行政責任來看,近年來行政監督問責機制不斷健全,問責力度不斷加大,要求更加嚴格地規範和約束權力運行。我們一定要準確把握當前依法行政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切實增強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全面加強和改進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推動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向更高層次邁進。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切實增強依法行政意識
依法行政涉及水利工作的方方面面,也是全體水利幹部職工履行管理職責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不論是機構設置、職能確定、政策制定、規劃編制、資金安排,還是審批、處罰、強制、監督、信訪,都有一整套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予以規範,都需要依法行政。任何單位、任何機構的任何行政職權,都是法律法規授予的,都必須在法律授權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開展。法無明文規定,行政機關就沒有權力實施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行爲,這是法治的基本原則,也是水利系統各部門、各單位和幹部職工必須牢固樹立的行爲準則。各級水行政機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從全局的高度認識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把“依法”作爲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原則,把依法行政的一般要求和本單位、本處室具體業務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時時處處都要問問“是不是有法律依據”、“符不符合法律規定”,沒有法律依據、不符合法律規定程序的堅決不做,確保各項行爲依據充分、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確保水利事業在法制的軌道內健康向前發展。
切實加強水事立法工作
要抓緊完善水資源配置節約保護、防汛抗旱、農村水利、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河道採砂及流域管理等方面的法規和規章,力爭通過5年到10年努力,基本建成適應水利科學發展需要的制度體系。今年要爭取完成《廣東省水文條例》立法和《廣東省河道採砂管理條例》修訂工作,推進省東江、西江、北江和韓江流域管理局法定機構試點立法,抓緊出臺《廣東省省管水利樞紐管理辦法》,加快《廣東省實施水法辦法》和《廣東省實施水土保持法辦法》修訂工作進程,加快《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管理條例》立法工作。加強立法計劃管理,統籌考慮法規體系的協調性、完整性及對社會需求的適應性。加強擬立法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論證,充分利用有限的立法資源。加大開門立法力度,通過專家論證和徵求公衆意見,提高立法科學性和民主性。加強立法後評估工作,及時修改完善與上位法規定不一致、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度不完善、操作性差的法規。加強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嚴格履行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定期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彙編工作。
切實做到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當前,我省正掀起新一輪水利改革發展熱潮,水利建設範圍廣、項目多、投資大,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關係民生福祉,必須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依法、科學、合理制定規劃、分配資金、開展建設。關鍵是要進一步完善決策程序和規則,將公衆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作爲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以保證資金安全、工程安全、幹部安全。尤其要突出合法性審查環節,重大決策應當有法制部門參與研究或審查,確保決策合法合規,減少決策的隨意性,避免決策失誤。
切實加強執法檢查
目前,我省水利部門重審批、輕管理的問題仍然較爲突出,有的部門一年審批上百宗工程項目,但對項目批准後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建設和管理,跟蹤和監督檢查的力度還須進一步加強。誰審批誰監管是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嚴格來說,只審批不監管也是一種行政不作爲,有可能被追究瀆職責任。鑑於這種情況,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促使相關業務部門和執法機構全面履行監督執法職責,明確監督執法職責和權限,完善並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審批後的日常監督檢查,開展全方位執法,特別是加強河道灘塗開發利用、招投標、水利建設安全生產等薄弱領域的監督執法力度。要出臺水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減少自由裁量幅度。抓緊清理行政強制規定。推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文書標準化建設。
切實做好簡政放權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是推進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舉措。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溫家寶總理視察廣東重要講話和汪洋書記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今年2月省政府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會議的部署要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今年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結合加快水利改革發展需要,進一步清理壓減行政審批事項,加快推動管理權限向社會轉移,加大力度向下一級放權。在權力下放、轉移的同時,要做好指導、監督工作,切不可降低了審批質量、弱化了管理。
切實營造依法治水管水護水的社會氛圍
多年來,針對水利系統的幹部職工,我們雖然開展了大量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但還缺乏針對性,學習和運用、考覈“兩張皮”的現象仍然比較普遍;仍有部分幹部職工法制觀念薄弱,沒有掌握應有的法律知識,不懂得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今後的普法宣傳工作一定要堅持“兩個面向”,既要面向社會公衆,又要面向水利系統幹部職工,尤其是要把提高各級行政機關幹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作爲普法工作的重點內容來抓。健全公務員依法行政知識學習培訓長效機制,完善領導幹部學法制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水利改革發展中突出矛盾與問題的能力,自覺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大力加強與公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水法律法規和依法行政知識的普及教育,進一步營造依法治水、管水、護水的社會氛圍。
作者系廣東省水利廳廳長
黃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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