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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幾乎和每個人都有關係;勞動爭議案件,也成爲法院案件審理的“大戶”。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勞動爭議案件有何新變化?案件收案數去年首次負增長
根據該白皮書提供的統計數字,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全國的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出現激增,市二中院的勞動爭議案件收案數近年來也呈現連年大幅增長趨勢。但2011年這一猛增的趨勢得以轉變,近4年來首次出現收案數下降,相比2010年減少了707件,降幅達到27.13%。
但是,在案件數量大幅減少的同時,撤銷仲裁案件的數量出現了大幅上漲。2011年,市二中院共受理撤銷仲裁案件348件,比2010年增長了200件,接近前3年撤銷仲裁案件的數量之和。這表明,勞動爭議案件的結構發生了新變化。
同時,根據調查統計發現,勞動爭議“高發區”仍然集中在郊區和城鄉結合部,這些地區匯聚了大量的中小加工製造企業,產業工人和外來務工人員較多,企業的用工管理制度存在不規範,較易發生勞動糾紛。
案件新特點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勞動權益能否獲保護?
2011年,市二中院勞動爭議案件中出現了一些新類型問題,其中較爲突出的一個問題是,女職工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下能否享受孕產期特殊待遇,以及用人單位能否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該院的受理情況及轄區法院的反映情況來看,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引發的勞動爭議逐漸出現並呈上升趨勢,而且涉及的勞動者主要是外來務工人員,這對如何把握好貫徹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保護女職工權益及維護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之間的平衡提出了新的課題。一些用人單位在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懷孕後,即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在此情形下用人單位享有合同解除權,部分女職工據此提出抗辯,並要求孕產期的相關特殊待遇。市二中院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結合雙方勞動合同的約定,做好審理工作,切實維護法律尊嚴和勞動者合法權益。
-複雜案件超過七成
據瞭解,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出臺後,部分涉及當事人主體資格、養老保險待遇以及非標準勞動關係的案件,在立案受理和具體審理過程中出現了較大爭議。
而且,當事人訴求增多,訴請金額增大。據統計,2011年,複雜訴求的案件已經超過二審案件的70%。案由爲勞動合同糾紛的案件,通常包括了多項訴請,有些案件的訴請甚至達到了十多項。而在單一訴請案件中,主要是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件,佔到全部單一訴請案件的近一半,爲49.89%;其次是經濟補償金糾紛案件,佔單一訴請案件的20.97%;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件、確認勞動關係糾紛案件、社會保險糾紛案件總數佔單一訴請案件的21.63%;另有福利待遇糾紛、勞務派遣合同糾紛等案件。
白皮書建議
要從源頭上解決勞動糾紛的多發問題,首先必須建立起規範的勞動用工市場,促進各類用人單位依法用工。
其次,要建立案件回訪制度。對審理中發現企業在勞動合同簽訂、工時制度、加班制度、社會保險繳納等方面存在的不規範行爲,要在案件結束後及時回訪,聽取企業意見,增強其改進用工行爲的主動性和及時性。
再次,要協同勞動行政機關、仲裁機關、行業協會等部門,加強對轄區重點企業的用工指導,實現司法、行政、行業協會與企業的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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