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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張倩羅朝科
金陵晚報記者辛穎
昨天上午,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就農業部和質檢總局新近聯合發佈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在南京祿口機場檢驗檢疫辦公樓召開宣貫會。
本次宣貫會特別邀請了有國際業務的多家旅行社和各航空公司的負責人蔘加。
《新名錄》中規定所有生或熟的肉類、所有的蔬菜、水果和植物繁殖材料都列爲禁止進境物。
該名錄自發布之日2012年1月13日發佈之日起生效,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物、動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1992)農(檢疫)字第12號]同時廢止。
三大類產品禁止攜帶郵寄入境
據介紹,新名錄將我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分爲三大類:一是動物及動物產品類,主要包括活動物(犬、貓除外)、動物遺傳物質,肉類及其他製品,水生動物產品,奶及奶製品,蛋及其他製品,燕窩,油脂類,皮張、毛類,蹄、骨、角類及其他製品,動物源性飼料,動物源性中藥材,動物源性肥料;
二是植物及植物產品類,主要包括新鮮水果、蔬菜,菸葉,種子(苗)、苗木及其他植物繁殖材料,有機栽培介質;
三是其他檢疫物類,主要包括菌種、毒種等動植物病原體,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細胞、器官組織、血液及其他製品等生物材料,動物屍體、動物標本、動物源性廢棄物,土壤,轉基因生物材料等。
生熟肉製品一律不得入境
與1992年版名錄相比,對活動物、肉類、奶製品、動物源性飼料、蔬菜、植物產品等的限制範圍更寬,如對動物產品規定中,強調生或熟肉類及其製品均屬禁止進境物,植物產品中水果、蔬菜及有繁殖能力的植物產品均屬禁止進境物。
南京檢驗檢疫局機場辦事處旅檢科負責人告訴記者,“最近南京空港口岸檢驗檢疫工作人員截獲肉脯、肉鬆、火腿、肉糉等肉質產品較多,熟肉製品不能攜帶郵寄入境是一項新規定,所以很多市民由於不太瞭解而把很多熟肉製品攜帶進來。”
燕窩(除罐裝燕窩之外)不得入境
新名錄中還明確將燕窩、動物源性中藥材、動物源性肥料、有機栽培介質、轉基因生物材料列爲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物品。
此次在名錄中特意將燕窩(罐頭裝燕窩除外)列入了新名錄中,記者從南京市檢驗檢疫局機場辦事處旅檢科瞭解到,很多外出旅遊的乘客,特別是從馬來西亞、巴厘島、普吉島、印尼等地旅遊回國的旅客,特別喜歡帶片狀燕窩回國。檢驗檢疫局考慮到預防禽流感的重要性,於是此次將燕窩列入了新名錄。
中國國良江蘇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王飛華經理告訴記者,很多遊客到了印尼、馬來西亞、泰國等地都喜歡帶燕窩回來,還有很多人喜歡帶肉脯等小零食回國,這次宣講會以後,旅行社將立即告知廣大遊客,決不能將熟肉製品和罐裝以外的燕窩製品帶回國。
只犬、貓類寵物能入境
在新名錄中規定,活動物(犬、貓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動物遺傳物質都不能攜帶或是郵寄入境。
記者從南京檢驗檢疫局機場辦事處旅檢科瞭解到,犬、貓入境需有兩證,一是輸出國官方獸醫出具的動物檢疫證書,二是疫苗接種證書。
南京市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因科研、教學等特殊原因確需攜帶、郵寄新名錄中的相關物品進境,應提前向我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並申請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機構實施檢疫並出具檢疫證書,取得的審批單、檢疫證書應隨附相關物品入境。否則,一經口岸檢驗檢疫人員查驗發現,相關物品將被截留銷燬或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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