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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法院報》以較大篇幅報道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長姜穎的事蹟,讀來令人感慨。其中,姜穎對同事說的一句話尤其令人難忘、發人深省。她說:“咱們法官平時不準備名片,咱們的判決就是自己的名片,這個名片不是靠印刷精美或者職務高低來評判的,而是看你的判決是否響噹噹、硬邦邦。”
的確,人民法官在當事人、老百姓心目中是個什麼形象,裁判文書起到了重要作用;人民法院的公信度如何,辦案水平最有說服力。
司法的過程就是辨法析理的過程;辦案就是擺事實講道理。每一個來到法院的當事人,都在尋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一旦自己的願望得不到滿足,心裏就可能不滿、有怨氣。解決的唯一辦法,就是說理,讓當事人和社會公衆知道,我們的案件是如何辦理的?爲什麼要這樣處理?這樣處理的依據是什麼?法律要有效地規範人的行爲,重要的是要做通、做好人的思想工作,講清、講通其中的道理,做到以理服人,讓人心服口服。姜穎之所以讓日本法律專家刮目相看,就是她那份長達23頁,1.2萬多字的辨法析理透徹的判決書。
我國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長謝覺哉老人說過,法院是評道理和決定道理的權威地方。我們把審判也叫審理,審的就是一個“理”字,只有講理,把理講清,把氣理順,才能把“心結”解開,人們才能從內心歸依法律,進而遵守法律的規則,形成一個和諧的秩序。
當然,製作一份高質量的裁判文書、把道理講清,並不容易。
寫好裁判文書,首要的是轉變司法觀念。過去,由於歷史條件和社會法治環境的侷限,一些人認爲,裁判文書越籠統甚至含糊越好,這樣,當事人挑不出毛病、找不到漏洞,就會少產生分歧,容易息訴罷訪。而事實證明,這種想法和做法是非常有害的,特別是隨着民主法治進程的推進,公民的權利意識和法律素質不斷提升,人民羣衆對司法的需求發生了巨大變化,對法院寄予了更多更高的期待。人們打官司不僅要爭取一個對自己有利的結果,而且要法院給一個明白的說法,作出一種合理的解釋。這種情況下,那種認爲裁判文書越簡單越好的觀念,顯然已不合時宜。試想,如果姜穎在審理像微軟與“鄭碼”這樣的極其複雜、極具技術性和專業性的案件時,不把問題弄明白,不把判決寫清楚,她能獲得當事人“您在判決中對我的專利的論述論證居然比我這個發明人還要透徹到位”的褒獎嗎?
寫好裁判文書,也要端正態度。當前,大量矛盾糾紛訴至法院,法官案頭的卷宗常常是堆積如山。要把每一起案件都審理好,把每一份裁判文書都製作好,的確有很多困難。但是,法官的職責是定分止爭,如果一件案子辦結了,矛盾卻沒有解決,當事人的糾紛沒有平息,案了事未了,這樣的工作必然大打折扣,甚至引起新的矛盾。因此,不論案件多麼多、多麼難辦,作爲法官,都要平心靜氣,端正態度,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崇高的職業操守,把案件審清楚,把判決寫細緻,把道理給當事人講明白。姜穎身患嚴重的類風溼,十個手指已經變形,手腕和肘部無法彎曲,拿筆寫字很困難。但是,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她仍然年平均辦案上百件,且很多是複雜有影響的大案。她把一份份判決書當成論文寫,擺事實講道理,字斟句酌,靠的就是對當事人、對司法事業認真負責的態度和執著精神。要把裁判文書寫好,必須有她這樣的態度和精神。
寫好裁判文書,更要提高司法能力。隨着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和社情民意的變遷,司法的複雜性、專業性越來越凸顯。俗話說:沒有金剛鑽攬不了瓷器活。辦理案件,專業知識、司法能力是基礎也是保證。爲什麼姜穎能夠辦出那麼多的精品案件?爲什麼她寫的判決書被當事人贊爲“滴水不漏”?司法能力使然。姜穎憑着高水準的司法水平、深厚的法學功底和令人信服的公正裁決,贏得了國內外的一致認同和讚譽。
最高人民法院歷來對司法能力建設高度重視,每年都在部署安排隊伍建設工作中提出明確要求,今年又把司法能力建設進一步突出出來,將其確定爲“人民法官爲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的工作重點和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任務。前幾天,最高人民法院專門召開關於加強司法能力建設開展“兩評查”活動的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全國各級法院按照全員崗位大培訓的部署要求,紮實開展庭審和裁判文書“兩評查”活動,以此推動司法能力和審判質量不斷提高。我們每一名法官,都應充分利用好這個有利條件和載體,以姜穎爲榜樣,認真鑽研、苦練本領,努力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
(作者單位:河南省夏邑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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