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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十二五”時期我國要保持經濟持續繁榮,宜積極借鑑德國政府的施政經驗。德國經濟在這次國際金融危機中儘快復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不可否認的是其施政措施的從容與恰到好處,其刺激經濟增長有賴於實施《穩定與增長法》。我國也應該結合實際制定《經濟平穩健康增長法》,使出臺並實施的各項政策有法可依,以促進經濟持續繁榮。
□熊國平
經濟增長是經濟繁榮的基礎,沒有增長的繁榮與沒有繁榮的增長都是不可持續的。如果經濟增長建立在低生產成本基礎上,壓抑內需釋放,肯定無法演進到繁榮。經濟繁榮需要付出代價和成本,如果代價與成本過大,經濟也無法實現平穩持續增長。在“十二五”時期,我國既需要保持經濟平穩增長,更需要促進經濟持續繁榮。
必須確保經濟增長回落得更平滑些
這一時期我國經濟有可能保持平穩增長。目前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超過落入“陷阱”時拉美國家的水平,具備一系列支持跨越的有利條件。從三大需求來看,由於劉易斯拐點出現以後,工資呈現趨勢性上漲,消費需求會逐步增長;伴隨着城市化與工業化進程的推進、區域與產業政策的落實,投資回落幅度有限。從經濟發展階段性特徵來看,我國正處在工業化中期向中後期發展的新階段,投資和消費仍然具有較高的增長動力;潛在的城市化空間,可以創造出更大的需求推動增長;非均衡的區域經濟結構,也可以推動區域性增長極的批次性涌現,確保經濟平穩增長的後勁。
這一時期我國必須保持經濟平穩增長。比照日本、韓國、德國等成功追趕型國家的發展實際,根據人均生產總值、產業結構、城市化、分工專業程度、資源稟賦和外向型程度等因素,我國經濟增長率正在逐步放緩。在2010年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還處在世界94位、經濟競爭力還不強的情況下,倘若每年經濟沒有8%—9%的增長,我們如何解決調整房地產市場、償還地方政府債務以及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等問題?如果經濟不景氣,不能很好地安排就業,首先失業的是低素質勞動者,中低階層羣衆的收入會不會負增長?而放慢經濟增長意味着收入增長減緩,羣衆幸福指數只會更低。雖然我國經濟總量位於世界第二,但經濟增長的基礎還不夠牢固,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巨大差異。特別是世界各國競爭日益加劇,稍有疏忽、失誤和差池,就會斷送國家賴以生存的發展途徑,就會失去發展話語權、陷於落後捱打的境地。所以我們必須確保經濟增長回落得更平滑些。
促進經濟繁榮顯得更爲緊迫
這一時期促進經濟繁榮顯得更爲緊迫。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挑戰,一方面,過去規模經濟收益所掩蓋的爲數不少的低效率問題正在暴露,如企業盈利和財政收入下降、資產估值收縮、長期信貸回收困難等,甚至出現某種形式的地方債務風險等;另一方面,隨着現行增長方式下的市場開拓受限、供給激勵不足、人力資本積累緩慢、勞動者參與現代化建設渠道不暢等問題將日益突出,在低成本要素優勢逐步減弱後,能否形成以創新驅動爲基礎的新競爭優勢,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而社會文明程度和經濟繁榮水平息息相關,繁榮的經濟基礎有利於促進社會文明進步。作爲以人爲本的政府,應該始終把促進經濟繁榮,增強國家物質基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爲根本使命。
這一時期如要保持經濟持續繁榮,其前提是必須繼續堅持以經濟建設爲中心。完整意義上的經濟建設包括生產、交換、分配、消費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都不能少。從生產來看,重中之重是重構國家產業價值鏈,必須促進製造業轉型升級,逐步擺脫主要由跨國公司所主導與控制的產業價值鏈分工體系,做到由“承包、接包”變成“發包”關係,由“低端”變成“高端”地位,由“製造”變成“創造”;同時,按照先國內後國際的順序,培育民族品牌,促使企業在本土市場獲得品牌和銷售終端渠道以及自主研發創新能力的產品鏈高端競爭力。從交換來講,要加快構建公平、有序、高效市場,徹底消除區域市場的進入壁壘,切實拓寬企業市場競爭空間;特別是加快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和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打擊同行企業之間的模仿與複製行爲,降低自主創新的成本。從分配來講,要進一步深化分配製度改革,堅持注重效率與增進公平並重,逐步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引導國民收入分配向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人羣傾斜,特別是壯大中等收入羣體,逐步擴大中高端市場需求。從消費來講,加快構建以內需爲基礎的產業體系和治理結構,實現在國民消費需求支撐下的、由本土企業作爲“鏈主”地位主導下的需求拉動;同時穩步拓展外需,加快促進資本和市場國際化,積極構建區域和全球生產、物流、分銷等體系。
借鑑德國政府的施政經驗,結合實際制定《經濟平穩健康增長法》
這一時期如要保持經濟持續繁榮,必須積極借鑑德國政府的施政經驗。德國經濟在這次國際金融危機中儘快復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有良好的經濟基礎、高素質的人員、擁有核心競爭力的產品和技術等,但不可否認的是德國政府施政措施的從容與恰到好處,其刺激經濟增長有賴於實施《穩定與增長法》。該法規定了反週期的經濟政策,即在需求減弱的情況下,國家通過總體調控的工具來平衡需求,採取直接的景氣刺激和促進就業的措施;通過積極的財政政策來增加公共投入,即通過增加額外信貸的方式來支付刺激經濟的支出;在經濟衰退期間,通過降低收入稅來增強消費者的購買力,在經濟景氣時期則抑制需求,防止經濟過熱,並積攢更多的國民收入以預防下次經濟危機。我國也應該結合實際制定《經濟平穩健康增長法》,使出臺並實施的各項政策有法可依,以促進經濟持續繁榮。
作者系經濟學博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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