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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楠圖/文城裡養狗人越來越多,狗咬人、狗嚇人、狗擾鄰的新聞時有耳聞。為此,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通過了《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簡稱《條例》),對養狗人的行為作出了規范。條例是有了,但執行並不如意。狗在小區裡拉屎,主人不管不顧;大型狗無人牽領,在街上撒腿奔跑;不避人群,把狗牽進電梯等行為隨處可見。
瞧,這位愛狗女士,竟然把狗帶上了公交車,全然不顧周圍乘客側目。《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條明文規定『禁止攜帶犬只進入辦公樓、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博物館、圖書館、文化娛樂場所、候車(機、船)室、餐飲場所、商場、賓館等場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乘客毫無顧忌,是不知情,還是明知故犯?駕駛員眼開眼閉,是嫌麻煩,還是怕惹惱乘客?法規條例形同虛設,是宣傳不夠,還是執行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