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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鑰匙還沒到手,裝修公司就上門造訪;纔買了新車就有人來推銷保險。4月5日北京晚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將出臺》報道,這些備受詬病的個人信息泄露問題有望得到緩解,《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已制定完成,正待政府批准。
其實,對於信息泄露問題,最主要的禁止手段是法律而非“指南”。據悉截至目前,有研究者統計約有40部法律、30部法規和近200項來自工信部、銀監會、保監會等部門的規章涉及個人信息保護。儘管如此,個人信息保護仍舊是一大難題,而業界期盼已久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卻一直沒能進入立法程序。
《個人信息保護法》遲遲不能走上“前臺”,其他涉及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規定又過於繁雜、籠統,且只限於規範侵犯個人信息造成後果的行爲,震懾、打擊力度不大,而這部即將推出的《個人信息保護指南》也只是自律公約性質,要靠它來完全杜絕個人隱私泄露問題恐怕有難度。但基於目前的現狀,我們每個人要有這方面的意識。
建議
具體到該採取何種方式,我認爲在日常生活中,應提倡“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拒絕信息泄露”。如實名制購票後,用手機掃描含有實名信息的二維碼,通過掃描軟件即可獲得其中包含的身份證信息。一些人把此類票據隨手丟棄,便很容易被“有心人”撿去利用。而在日常註冊、填寫網站信息時,人們所設置的密碼也要避免簡單化、直白化,比如“123456”、“888888”這一類就很容易被犯罪分子加以利用,給自己的信息安全造成損失。
還有現在銀行開戶、手機註冊等都需留下身份證複印件,這時一定不要怕麻煩,要督促對方在複印件上標明“只用於××用途”的字樣,以防止被挪作他用。當然更關鍵的是,要完善舉報機制,強化懲戒措施,提高違法成本,來遏制個人信息犯罪。從這個層面上說,《個人信息保護指南》推出的象徵意義其實大於它的實際效果,而“拋磚引玉”畢竟是積極行動的良好開端。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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