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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廣軍)記者昨日從省高院獲悉,最高法院近日公佈了全國法院2011年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由長沙市中院一審、湖南省高院終審的“拉菲”商標糾紛案,本報曾先後以《“紅酒皇后”狀告山寨廠商》、《拉菲中國首起訴訟獲賠30萬元》爲題作過詳細報道。
“拉菲”商標糾紛案,即尚杜·拉菲特羅茲施德民用公司與深圳市金鴻德貿易有限公司、湖南生物醫藥集團健康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尚杜公司系“LAFITE”商標註冊人,金鴻德公司在其葡萄酒產品、網站和宣傳手冊中使用“Lafite Family”、“拉菲世族”等標識,對其歷史淵源的介紹與尚杜公司歷史部分相同,尚杜公司遂提起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訴訟,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爲,金鴻德公司和生物醫藥公司構成侵犯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判決金鴻德公司停止在葡萄酒產品、網站及宣傳資料中使用“LAFITE FAMILY”及“拉菲世族”文字、停止虛假宣傳、註銷“lafitefamily.com”域名並賠償損失30萬元。金鴻德公司不服提起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相關法律專家認爲,本案體現了法院對於遏制仿冒行爲的努力和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力度。“本案明確了對於外國商品的特有名稱的保護,應以在中國境內爲相關公衆所知悉爲必要,其知名度通常系由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或者從事其他經營活動而產生,但該商品在國外已知名的事實可以作爲認定其在中國境內知名度的參考因素。”長沙市中院知識產權與涉外商事審判庭庭長餘暉告訴記者。
據介紹,此次公佈的十大案件均具有較強的典型意義及較大的社會影響,其中還包括“3Q之爭”、淘寶網商標侵權糾紛案、百度MP3搜索著作權糾紛案以及“開心網”不正當競爭案等。在同日公佈的50個典型案例中,還包括雨花區法院審結的王學海等人侵犯著作權罪案,據悉,這是湖南省法院首次有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入選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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