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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120多平方米的住房裏,居住着年近七旬的老父,和他膝下的一兒二女。而兩個女兒分別又組成了三口之家,並始終同住在一個屋檐下。所以,位於鼓樓區的這幢房子裏,就有祖孫三代八口人落戶其中。
一年前母親辭世,子女們開始關心住房繼承權,一份父親在多年前立下的祕密遺囑,成爲決定房產分配的又一關鍵因素。遺囑怎麼寫的?父親不講。兩個女兒將父親與弟弟告上了法庭。爲老父親做了遺產公證的鼓樓公證處卻表示,未亡人遺囑,除本人而外,所有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查看。
這個祕密揭不開,還要朝夕相處的一大家人又要如何面對?
□通訊員黃濤金陵晚報記者吳聰靈
曉莊學院實習生喬龑
母親走了,房產分割起爭議
事件起因在於,不久前一位律師拿着當事人委託書來到南京市鼓樓公證處,請求調閱一位老人的遺囑,這一請求被公證處拒絕了。
一份尚未生效的遺囑,律師爲何要調查?原來,當事人楊東(化名)的父母育有一男二女,幾年前父親在鼓樓公證處辦理了遺囑公證。楊先生的母親於一年前辭世,生前未留下任何遺囑。按照繼承法相關規定,母親的房產應由父親與楊先生兄妹共同繼承。
然而楊東對這一分配方式卻不認同。他稱這套房產中有他的原始份額,自己理應繼承更多部分。楊東表示,他和父親之前在同一單位工作,單位給父子倆共同分了一套房子,可按當時政策,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於是就只寫了父親姓名。後來,在十多年前,這套房子又經歷了一次房改房,房產證姓名仍沿用了父親的姓名。
若這一說法得到法律支持,則該住房由楊東與父親共同擁有。而父親擁有的那部分,母親作爲隱性共有人又分得一半。母親辭世,按遺產分配規定,她所擁有的1/4要由配偶與子女平分,則楊先生和姐姐妹妹目前可得的住房份額爲1/8加上1/2,共爲9/16。
可是,若法律最終尊重產權證的記載,不支持楊先生作爲共有人,則他可從母親處繼承的遺產就是該套住房的1/8了。從9/16到1/8,其間差距很大。
鼓樓公證處:遺囑嚴格保密
爲此,姐妹倆將父親與楊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對母親名下的房產遺產依法分割。而楊先生則希望得到更多支持,請求代理律師檢查遺囑中有無相關證據支持他的說法。兩個女兒也是迫切想要知道,目前她們唯一的棲身之所,究竟在將來又是屬於誰?
鼓樓公證處很理解當事人的心情,可公證的重要原則,是要保護個人隱私。未亡人遺囑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私自查看。
當然,三兄妹最簡單的辦法,是直接去問父親,遺囑到底怎麼寫的。可兩個女兒不想讓老父親傷心,怕過多詢問會引起家庭失和。但她們心底裏又確實想知道父親的意願。
律師:共有權難獲支持
那麼,楊東所述與父親共同擁有該套住房的說法,是否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對此,記者採訪了江蘇焯燃律師事務所張勇律師。
他表示,目前房產的產權確認,還是以產權證上的姓名作爲依據。而產權證上是楊先生父親的名字,並未寫上楊先生的名字,則他想主張自己的份額比較難。
小宜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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