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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川法院大門 新華社照片
仁川法院門口公布的判決中國船長的消息
中國船長涉嫌刺死韓國海警被捕(資料圖)
綜合新華社、《新聞晚報》報道北京時間19日上午9時,韓國當地時間10時,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對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刺死韓國海警一案進行一審判決。仁川地方法院判處程大偉有期徒刑30年、罰款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
法院同時還判處與此案相關的中國漁船『遼葫漁』號船長劉某和『魯文漁』號、『遼葫漁』號的8名船員18個月至5年監禁,並處以罰款。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1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不接受韓方單方面適用『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
韓國檢方船長指示船員妨礙執法
法院在判決書中說,程大偉在未獲許可的情況下曾多次進入韓國經濟水域捕魚。去年12月12日,程大偉在非法捕魚而遭到韓國海警執法時,指示船員妨礙韓國海警登船執法,在韓國海警登船後刺傷韓國海警李洛勛,並在海警突然發射照明彈後『驚慌之下條件反射性地揮刀,刺中韓國海警李清浩並導致其不治身亡』,因此犯有『殺害執行公務者未遂和殺害執行公務者之罪』。
判決書說,鑒於程大偉殺人並非故意、反省態度真誠,判處其30年監禁和相應罰款。
在此之前,韓國檢方要求法院判處程大偉死刑。
程大偉等人當庭並未就是否上訴作出表示。據悉,辯護律師將於下周探視程大偉等人。
中國外交部中方不接受韓方判決
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1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不接受韓方單方面適用『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
有記者問,19日,韓國仁川地方法院援引韓『專屬經濟區法』判處涉嫌刺死韓國海警的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某有期徒刑30年,並處罰款。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劉為民說,中方注意到韓方有關判決。中韓在黃海尚未劃定專屬經濟區界限,中方不接受韓方單方面適用『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
他表示,事件發生後,中方一直與韓方保持密切溝通,敦促韓方理性、公正、妥善處理此案。中方將繼續關注案件進展,並為本案中當事中國公民提供必要協助,維護他們的正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