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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4月20日訊記者周芬棉中國證監會今日發佈《關於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規定(徵求意見稿)》。該徵求意見稿對2007年6月發佈的《關於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有關事宜的通知》進行了多方面的修訂。引人關注的是,對於基金從業人員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綁定機制進行了加強。
原通知是鼓勵基金公司用自有資金購買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徵求意見稿則進一步強化綁定機制,鼓勵包括基金經理在內的所有基金從業人員,用工資及獎金購買自己公司或自己管理的基金,同時,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在相關信息披露文件中,必須列明其從業人員投資基金的情況。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新規還明確要求基金從業人員防範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在原來禁止利用內幕信息的基礎上,進一步要求禁止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違規買賣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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