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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李自強 小區綠地開始『備耕』。
本報記者楊丹
樓下原本鋪著整齊的地磚,種著一棵棵小樹,可最近地磚被起走,樹被砍倒,種上了大蔥等蔬菜。18日,市民朱女士向本報反映其家樓後綠地變菜田。
居民起地磚開菜地
朱女士家住紅旗街西四胡同得易居小區2棟,這是一個只有6棟樓的小區,建成已有10年。原本小區綠化挺好,可最近一年來,樓下的地磚被人起走,小樹也被砍倒。
當日13時許,記者來到該小區,看到垃圾散放在各處,小區內有臨時搭建的小房,風一刮到處是塵土。走到2棟樓後,儼然是個小菜園,根本看不出原來面目,幾棵小樹歪歪扭扭,有一棵樹有被砍的痕跡。綠地已被一條條壟溝代替,靠近東側的『菜田』裡種上了大蔥,西側和中間還有部分『田地』裡種著苞米。
物業公司犯難
記者隨機采訪了站在樓前的一位居民。這位女士表示,這都是樓內居民乾的,他們自作主張翻了地,種上菜,其他居民不同意這樣,覺得破壞了他們的生活環境。但居民屢次找物業公司反映此事,問題都沒能解決。
市園林局有備案
當日15時許,記者與負責管理該小區的長春市鴻鑫物業公司的王經理取得聯系。王經理表示,該小區6棟樓中,有兩棟半是回遷戶。他們的物業費按每平方米0.45元收取,這樣物業費只有不足一半的住戶繳納,極難管理。物業公司只有4名工作人員,有2名保潔人員負責打掃衛生。朱女士反映的這個情況,他們已多次接到居民反映。一開始,他們去將居民所種的菜拔掉,但陸續還有人種。他們已經查明是該樓一樓部分住戶所為,為此他們曾和一樓種菜的住戶交涉過,但拿他們沒辦法。由於綠化帶是在市園林局備案的,他們已經將此事向市園林局反映,等待他們來處理。
破壞綠地最高罰1萬元
為此,記者又與市園林局監察大隊取得聯系。一名姓劉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派人到現場查看,視綠化帶破壞程度進行處理。但他也表示,這種情況,主要還要靠物業公司處理,他們主要起督促作用。
據了解,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的《長春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綠化規劃,對已建成的城市綠地和規劃確定的公園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附屬綠地以及其它綠地,劃定規劃綠地控制線(以下簡稱綠線)。綠線內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進行與城市綠化不相關的建設。
第四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責令限期退還和恢復綠地,並按佔用綠地面積收取綠地建設費,對主要責任人和批准人給予行政處分;逾期不執行的,可以依法強制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並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