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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走乾洗店顧客交的會員費,卻讓房東繼續『款待』會員
本報訊記者胡美文/圖實習生王婷婷從自己的房客那裡轉手接過一家乾洗店經營,不料對方竟隱瞞詳情,沒將店內7000多元的會員餘賬交代清楚就一走了之了。近日,市民章女士向記者反映了這樁煩心事。
市民反映:
前店主留下一屁股爛賬
章女士近日向記者反映,她於3月29日從以前的房客鄭琴(化名)那裡接手一家乾洗店,當時鄭琴跟她說想去廣東打工,所以把乾洗店轉讓給章女士。章女士當時心想自己在家沒什麼事,於是同意了,還跟隨鄭琴在乾洗店學習了幾天了解工作程序。
3月29日上午,兩人簽訂轉讓合同,章女士當場支付給了鄭琴1.3萬元,隨後兩人與店面的房東商定當晚7點簽訂店面轉讓合同。但是,到了晚上七點,房東與章女士一起等了許久,鄭琴都沒有出現,給她打電話時纔知道她已經登上了南下的火車。章女士說:『當天下午5點的時候她還在我家,說晚上一定會來簽合同。』
章女士的乾洗店開業剛兩天,就有店裡的老顧客來送洗衣服,收錢時客人說自己是店裡的老會員,還有會員金額沒消費,這時候,章女士纔發現乾洗店中還留有一個賬本,賬本上清楚地記錄著原來乾洗店會員的情況。她統計後發現,賬本上原來的會員還有七千多元沒消費,而這些賬本與會員的事情,鄭琴提都沒提。
記者調查:
前店主已經消失無蹤
章女士拿與鄭琴簽訂的合同及店內的賬本給記者看。記者發現,那張合同就是一張小小的紙條,沒按照法定合同的樣本簽訂,上面沒有正式合同上應該有的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號碼、具體住址,只有雙方姓名和轉讓協議。合同約定,章女士從鄭琴那裡接受店面轉讓,店內的一切責任由章女士負責。
店內原本的賬本上清楚地記載了會員信息及剩餘的消費金額等信息。章女士說:『鄭琴事前一點口風都沒透露給我,根本沒有提這個會員賬本的事情,當天簽合同時,她還說自己的字寫得不好看,要我親手抄寫一份合同,她自己就是簽了個名字,現在想想她是故意要我來寫合同的,還要我承擔一切責任,就是想把那7000多元的會員剩餘金額讓我來承擔。』
記者多次聯系鄭琴,但她的電話始終是暫時無人接聽、不在服務區或來電提醒的狀態。
律師說法:
現任店主可上訴
記者隨後就此事諮詢了洪星律師事務所的歐陽律師,他表示,進行店面轉讓時,房屋的轉入人與轉出人只要經過房東的允許即可簽店面轉讓協定,章女士與鄭琴簽訂的店面轉讓協議是具有法律效應的。但是,鄭琴留在乾洗店中的賬本上的7000多元會員餘額,應該由鄭琴支付給章女士,她事先不告知章女士,也沒有與章女士協調,這是不合乎合同法的,章女士可以提起上訴。
雙方簽訂的合同不規范,章女士無法憑這個找到鄭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