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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莫小松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江南公安分局刑偵一大隊民警在工作中,得到羣衆線報,暫住在一出租房裏的何某私藏有子彈。根據線索,民警在何某房內的一個白色鞋盒裏發現10發56式半自動步槍的子彈及100多發彈殼,及一些打BB彈的彈夾。隨後,何某被帶回接受調查。
何某交代,自己從小就對武器、彈藥等軍事裝備比較感興趣。後來,她一次偶然的機會向退伍軍人要了10發56式步槍子彈,而那100多發步槍子彈彈殼,是她在打靶場裏撿的,用來做坦克、飛機等模型。
民警就此提醒一些軍事迷,刑法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私自持有槍支彈藥是違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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