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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李佩甫。
記者:小說《生命冊》的寫作過程是怎樣的?
李佩甫:這個長篇對於我來說,寫作時間不是太長,五六年前開始准備,真正寫作時間也就是三年左右;但是另一方面,因為有一個長期思考的一個過程,又可以說我幾乎用五十年的時間完成了《生命冊》。我1999年寫《羊的門》,2003年是《城的燈》,到2012年出版了《生命冊》,三部書寫了12年,這對我說好像是一個時間和認識的跨度,我個人認為,好像過程不能超越,如果沒有這12年也寫不出《生命冊》這部長篇。
記者:這三部書為什麼叫做『平原三部曲』而不是『中原三部曲』?
李佩甫:我老家是河南許昌的,豫東平原這塊土地,大概有五六個縣這麼大,我非常喜歡這塊地域,我熱愛這塊地域,但是我小說生活的平原已經不是現實平原,是虛擬出來的,是在腦海裡發酵、浸泡,長期醞釀之後再現的平原,就是我生命中的平原,是小說中的平原,已經不是現實生活中的平原,只能是文學當中的平原。
記者:這本書的封面,就是黃土地和一雙應該是走進城市的腳,你為什麼把書名定名為《生命冊》?
李佩甫:這本書題冊很有意思,當年我寫了一本書叫《羊的門》,寫了一年之後沒有很確切的名字,書快寫完的時候仍然沒有想到一個好名字,進入了困境,有一天晚上,我翻聖經,發現了羊的門,我就用了這名字,後來寫《城的燈》的時候就延續了聖經上的名字。
但是這個不是,我要寫一個人的生命史、成長史,我寫土壤和植物的關系,把人當植物來寫,人不是一個人,人是社會關系的總和,他背後都是有背景的,我是寫背景的,寫關系的,所以這個人背後站著一群人,我是為了寫好這個土地上的一群生命狀態,所以我采用樹狀結構,分杈了,背景分出了很多人物,所以用了《生命冊》,還是采用了三個字,我寫的是一個背著土地行走的人,背後背著村子的人,因為他是孤兒,是吃百家奶長大的孩子,所以他身後背著3600畝土地,背著三千雙眼睛,所以是這樣一個人,他走上社會的時候,身後是有相當復雜的背景,所以《生命冊》是從整個這本書的內容和形式考慮的。
《生命冊》主要是寫樹的生長狀態,就是把人作為植物來寫,至於它有什麼規律呢,因為《羊的門》寫的是一個縣長,背景也是土地,但是靠近了官場,因為寫到背景的時候牽涉到方方面面,我沒有想到寫官場小說,我寫的是生活,生活包含著一切內容——至少我個人是這樣認為。
記者:《生命冊》中的駱駝走到了自己的反面,吳志恆則是一個不斷思索的進城農民……
李佩甫:我上世紀80年代認為金錢是萬惡之源,專門寫了一篇《金惡》。到21世紀之後,我發現我錯了,我認為貧窮是萬惡之源,尤其精神上的貧窮,貧窮對人的傷害超過了金錢對人的腐蝕,我還有一個觀點,我認為一個人的童年幾乎決定他的一生,童年假如在健康的,精神和物質相對健康的環境下長大,我認為他的心靈相對來說是健康的;如果一個人的童年是在備受屈辱,在精神極度貧困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他的心性先天就受到傷害,他是不那麼健康的,這是我個人觀點。
我在《生命冊》中寫了一個知識分子,他是因為不斷地讀書,不斷地清晰自己,然後能夠更全面、更深刻地認識自己,然後他纔能長成一棵大樹。吳志恆是我所有作品裡面寫得最成功的人物,是他在訴說,是他在自省,是在寫出了自己五十年的心靈史。他有很強大的內心和自省意識,所以他避過了很多的陷阱,很多有可能使他走向覆滅的時刻,他是一個清醒的人。
記者:你覺得你自己了解農村嗎?
李佩甫:我就是農村人。我經常說,我看到大街上的民工坐在路邊上吃飯,我常常覺得我就是民工的一個。我為啥說我寫了50年,我有一個觀點,過程是不可超越的,你如果50年看下來,你纔能清楚我們中國農村為什麼是現在這樣,為什麼我們現在成了這個樣子?我們怎樣纔可以不這樣子,過程是不可超越的,我們是一步一步走過來的,我是的的確確挨過餓的,我跟鄉村是有千絲萬縷的關系,我所有的親戚都是農民。我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每個禮拜六要背上書包到我姥姥家去,去乾什麼?吃四頓飽飯,晚上吃了飯,我鄉村一個表姐,把我送到城邊上,我再回去。當年吃飯,就是領到地裡,偷幾塊紅薯,掰幾塊玉米,燒一燒,半生不熟的,吃一嘴黑,燒焦了。現在看到的農村,是各種因素造成的,我們每個人都負有責任。
記者:在以農村為背景的小說中,很多寫作者對農村的描寫,具有某些心理上的優越感,不知道你是怎樣考慮這個問題的?
李佩甫:鄉村生活有各種各樣的生存狀態,城市也是各種各樣的生存狀態,創作時肯定要濃縮一下,把各種人物的典型生命狀態濃縮到一個人身上,就被稱為典型化了,其實生命是一個一個的,它是一種濃縮和總結,在一部書裡,要把一個村莊的各種各樣的生命狀態表現出來,肯定是有困境的,只能典型化和類型化,但是它和現在具像的現實生活,和真實的鄉村還是有很大差別的。
比如我後來開始寫長篇的時候,到村莊又住一段時間,吃了幾箱方便面,一天我圍著幾千人的村子轉了一圈,沒有碰到一個人,就碰到一條狗,為什麼?年輕人都出去打工了,變化是非常大,過去的村莊和今天的村莊完全兩碼事,但是從過去走過來的,是社會形態發生巨大變化之後,過去和現在,每一個時期都有一個風向,風向決定了人們的生存狀態,是這樣的。
記者:你在小說中寫到的駱駝,還有其他人物,似乎在亂象中追問這個時代,《生命冊》可否看做你對這個時代的回應?
李佩甫:我首先想聲明一點,文學本身不解讀時代,不是答案,文學不應該成為答案,它是一個個現實生活中的沙盤,它對解決現實生活問題沒有任何作用,但是對人的精神狀態是有作用,我寫吳志恆這個人,我們當年,就是五六十年代,單一的年代,這個社會只有一種顏色,那全部都是紅旗飄揚,有一種信仰,一種信念,生活單一容易走向純粹,但同時又可能導致極端,比如後來的文化大革命;改革開放之後,社會生活多元了,豐富了,但也產生復雜、混沌,有可能變成一團亂麻。那時候我們吃不飽,現在我們吃飽了,但這就是我們要的生活嗎?就是人類最好的生活嗎?顯然不是,什麼是最好生活呢?我們方向在哪裡?我們將走向哪裡?我們經歷了三十年的改革開放,經歷了飢餓,經歷文化大革命,走到今天,我們最好的生活方式是什麼?這本書只是把五十年的生命體驗和生命閱歷告訴人們,我們是這樣走過的,回過頭來看看腳印,再往前走的時候有可能會走得更好一些。
這本書可以說是一種記憶性的范本,是要看一看我們的日子,研究一下我們的日子。
記者:你在書的前面引用了泰戈爾的一句話:旅客在每一個生人門口敲叩,纔能敲到自己的家門,人要在外邊到處漂流,最後纔能走到最深的內殿。你是如何理解這句話的?
李佩甫:三十年前,我看到了泰戈爾這兩句話,三十年之後我纔用到我這本書裡頭,我知道我總有一天要用的,我很欣賞這段話,人只有拉開距離之後,纔能看清楚,比如到了北京之後,你纔能看清你的家鄉那些人和事,時間和空間,對於一個人來說,尤其是對於生命有經歷的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你如果不拉開時間,不拉開空間,不可能看清楚這塊土地。
曾經有一個作家說過,我父親當了六十年農民,他根本寫不出一個農民,他不了解農民,只有走出了田地之後纔能看清他的父親。真正的農民不可能看清自己的生活,只有拉開距離之後纔能看清楚這塊土壤,和這塊土地上生活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