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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3·11”網絡銷售盜版光盤案。2011年3月,莆田市城廂區“掃黃打非”辦聯合公安執法人員在安福小區附近查獲一批銷盜版光盤窩點,查獲盜版光盤4萬餘張,抓獲犯罪嫌疑人劉建榮。經查,2009年5月以來,劉建榮通過網絡大量購買和銷售盜版光盤。
2011年12月20日,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以銷售侵權複製品罪,判處劉建榮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廣西南寧“4·21”製售盜版光盤案。2011年4月,廣西“掃黃打非”辦協調自治區及南寧市公安、文化執法人員採取行動,對南寧市民族商場等處21家複製、倉儲、銷售盜版音像製品的店鋪進行集中清查,查獲盜版音像製品40萬張、淫穢色情光盤2000餘張。
2011年11月,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興寧區人民法院分別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謝月和、陸中德、林秀蓮、蘇桂娟4人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至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
——新疆“11·12”特大盜版民語光盤案。2010年11月12日,烏魯木齊市文化市場稽查支隊搗毀了一特大盜版民語光盤批銷窩點,查獲盜版光盤41種4萬餘張。該批銷窩點將新上映的影視劇在翻譯配音後製成母盤,由內地地下生產線大量複製成光盤運回新疆,再由該窩點包裝發往全疆各地。
2011年12月12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艾買爾·艾力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
——遼寧阜新“1·19”批銷盜版光盤案。2011年1月19日,遼寧省阜新市公安機關在瀋陽市公安局配合下,端掉兩個銷售盜版音像製品窩點,查獲各種盜版及淫穢光盤115.6萬張,扣押涉案車輛4臺,抓獲犯罪嫌疑人12名。
2011年12月8日,阜新市細河區人民法院以銷售侵權複製品罪,判處劉麗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45萬元,判處高君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45萬元,分別判處王福鑫等10人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並各處罰金1萬元。
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負責人介紹,8起案件均以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複製品罪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並處高額罰金,其中3起是根據羣衆舉報線索立案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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