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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書林通訊員張 凡)按照今年初制定的《2012“審判管理年”活動實施方案》要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近日要求,緊抓審判管理,努力促進全區法院取得辦案的優質高效。
今年第一季度,新疆高院建立健全審判管理各項制度,明確審判工作規程,使之相互銜接、相互制約,形成了簡便易行、便於操作的管理體系;緊抓內部管理,根據階段性審判任務和辦案人員情況,隨時整合辦案力量,合理配置審判資源,有效地解決了忙閒不均問題;將均衡結案度、法定審限內結案率作爲評判審判質效的重要標準,力求均衡結案,避免“前鬆後緊”、年終“突擊”,基本實現了收結案動態平衡。
針對新疆高院個別審判庭結案率偏低、少數法官辦案進度慢的實際情況,該院黨組近日要求,進一步加強審判流程管理,完善審判運行態勢分析和案件質量監督評查,促進辦案“提速”。繼續推進小額糾紛速裁,加快小額糾紛審理速度,要求基層法院簡易程序適用率不得低於70%。同時,緊抓積壓案件清理,要求在上半年,堅決完成全部長期未結訴訟案件的清結任務。
當前,新疆高院黨組要求全面加強和規範調解工作的管理,以提升案件調撤率和調解自動履行率,實現審判工作的優質高效。貫徹3月底高院與自治區司法廳聯合召開的全區訴調對接會議精神,按照《進一步推進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積極推行人民調解進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推動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的訴調對接大調解工作體系,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強大合力;年終如期實現基層法院民事案件調撤率不低於70%、分院和中院不低於30%、高院不低於20%的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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