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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張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嶽普湖縣檢察院的檢察官日前來到張某家中進行回訪。張某有精神病史,因家事情緒失控對父親施暴,導致父親心臟病突發死亡。“正在發病的精神病患者施暴後,按法律規定不負刑事責任,常常會被遣送回家,從‘最需要人管’變成‘沒人管’,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對此進行規範,我們也推出了定期回訪等相關工作機制。”嶽普湖縣檢察院檢察長崔澤長說。
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實施暴力行爲,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鑑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嶽普湖縣檢察院推出了一系列措施關注暴力犯罪精神病人:每月定期前往暴力犯罪精神病人家中回訪,對公安機關執行不捕情況進行監督跟蹤;建立對不捕案件暴力犯罪精神病人幫扶機制;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對重性及間歇性精神病人實行梯次服務管理,構建法定監護人和家庭、親屬、社會“三位一體”服務管理體系。
此外,嶽普湖縣檢察院還建立了快速處置機制,密切關注暴力犯罪精神病人動態,聯合當地醫療、鄉鎮和社區,層層簽訂管控責任書,將責任落實到人,果斷處置,迅速控制,將危害結果控制在最小程度,並認真做好查處和善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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