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旟鼎重達78.5公斤,鑄於西周康王時期,是研究西周土地制度的實物資料。該鼎通高77厘米,口徑56.5厘米。1972年陝西眉縣楊家村出土,是陝西歷史博物館的鎮館之寶。
采寫:本報記者吳波
圖:陝西歷史博物館提供
旟鼎承襲商代圓鼎風格,紋飾十分精美,所刻銘文是研究周初土地制度的重要史料,具有珍貴的歷史及藝術價值,加之鑄刻時代明確,被公認為周康王時的標准器,是一尊著名的西周時期的國寶。
旟鼎內壁共鑄銘文四行,28字,大意是說:某年八月初,王姜將原賜予師櫨的土地收回,轉賜給旟,旟便做此鼎紀念。記者了解到旟稱史旟,是周康王(西周第三代君王,名釗)大臣謙公的部下,曾奉命征伐過東夷(中國古代對東方各族的泛稱)。王姜是康王的後妃。
銘文反映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土地佔有制形態。王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可以將土地和耕種土地的人任意賜給他的下屬,也有權將土地收回,其臣屬對君王所賜的土地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
青銅器的銘文,又稱金文或鍾鼎文,是我國文字史上繼甲骨文之後又一種較為成熟的文字。根據旟鼎的形制及銘文可知,這件鼎是西周早期成王時代的器物,之所以確定為國寶,很大程度就是源自與這補史、證史的銘文。
旟鼎揭開西周采邑制之謎
專家表示,旟鼎是證明西周采邑制的存在的珍貴文物。對於采邑制在西周時期已經存在,幾乎是大家都相信的。但可惜的是,在先秦的歷史文獻中,實際上連『采邑』這個詞也不曾出現,也就沒有什麼更具體的記載,故學術界很少有人對西周時期的這一重要制度進行較深入的研究。
根據這一國寶的記錄,可以推測,這一制度的出現也可能不會太早。因為從史書上有周太王的兒子太伯、虞仲奔荊蠻的記載,應該相信其在太王時代還沒有產生。《史記》等文獻記載,太王遷岐時不僅有『豳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復歸古公於岐下』,而且還有『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面對突然增加的大量人口,古公采取的措施是『營築城郭室屋,而邑別居之』。《集解》引徐廣曰:『分別而為邑落也。』就是分別安置在不同的聚落中。專家表示,這種作法,是否為周人後來在面臨人口增長的壓力和形勢發展的需要,實行采邑制提供了借鑒,倒是值得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