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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新生
最近一段時間,媒體披露的毒膠囊事件,再次表明這不是一個制度不完善的問題,而是法律規範沒有得到有效實施的問題。
近年來,爲了加強食品藥品監管,我國不僅對藥品食品的監管體制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而且加大了對生產假藥企業及其責任人的處罰力度。然而,接二連三發生的重大藥品安全案件提醒我們,我國的法制建設正在走向法制技術主義的道路。
法制技術主義的基本特點就在於,把解決現實生活中出現的問題,寄託於法律制度的完善上,試圖以複雜繁瑣的法律規範,來掩蓋行政監管中存在的問題。法制技術主義的核心內容,就是熱衷於建設法制軌道,卻忽視了法制軌道的日常維護和保養。
我國組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旨在通過強化行政監管解決市場中出現的問題;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也不斷地修正國家藥典,試圖以嚴格的生產標準杜絕可能出現的問題。從表面上來看,這是十分負責的;但從本質上來說,這種見物不見人,單純依賴嚴刑峻法來解決我國藥品行業存在問題的做法,失之於沒有考慮到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制定嚴格的標準,固然能提醒生產企業把好質量關,但在利益的驅使下,生產企業也可以通過賄賂的方式,從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的手中獲取通行證。眼下的現實情況正好如此,食品藥品市場越來越亂,越來越讓人不放心。
現代法治的基本含義,首先是“精兵簡政”,以最小的行政監管成本,解決市場經濟發育中存在的問題。如果出現了類似於生產有毒藥品膠囊的案件,相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辭職,因爲只有這樣,才能建立獨立的調查小組,深入調查各個環節出現的腐敗問題。然而,令人感到怪異的是,毒膠囊出現後,非但沒有官員主動承擔責任,反而公開宣稱對中國藥品生產企業“有信心”。衛生部的專家更是信誓旦旦,認爲“一天吃六顆膠囊”,“沒有吃掉多少鉻”。這種公然爲損害公民人身健康行爲背書的做法,令人大開眼界。
我認爲當前最緊迫的任務,就是要儘快以真正的責任追究制度,代替目前這種行政主導的市場監管體制。而且,今後凡是藥品食品等安全問題,行政主管部門的負責人必須立即辭職,只有這樣才能敦促他們把心思用在正處,而不是賭咒發誓,以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來掩蓋工作的失職。
(作者爲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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