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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4月24日訊(記者趙磊)昌邑警方抓獲一名盜竊犯,堪稱『賊王』。『他偷來的贓物擺滿三個房間,離地一米多高。』24日,昌邑刑警大隊民警回憶,為抓獲『賊王』,他們蹲點盯守半年多,嫌犯妻子曾先後開超市、擺地攤出售贓物。
『去年五六月份,我們針對城區和部分鄉鎮門頭被盜案,進行了串並案調查。』24日,刑警大隊辦案民警向記者說道,從2009年開始,昌邑多次發生了沿街門頭夜間被盜的警情。在多起案件中,被盜的都是路邊門頭,店內物品同樣被洗劫一空。『不只是商品和錢,店裡面所有東西都沒了,包括衣服、被褥甚至菜刀。而現場留下痕跡物證很少,應該是帶著手套作案。』
在經過一系列偵查後,警方將視線鎖定在一名曹姓男子身上。曹某今年35歲,曾因流氓、盜竊罪被判過兩次刑。2011年11月份,警方確定了曹某的住處,並且開始蹲點盯守,搜集曹某作案的證據和贓物的藏匿地點。『他每次盜竊都像是搬家,贓物不可能很快處理完,肯定藏在什麼地方。』
4月11日,昌邑警方經過長達一年多的偵查後,在昌邑市一家修車廠中,將35歲的男子曹某抓獲。就在將其抓獲的當天,警方同時控制了曹某的妻子和一名同伙,並且在其家中搜到了大量的贓物。
贓物數量大、種類雜,竟然將曹某家的三個房間都塞滿,堆積平均高度一米有餘。其中,大到電動車、電腦,小到煙酒糖茶、日用百貨,無所不有。曹某的妻子曾經先後開超市、擺地攤銷贓。
起初,曹某對於盜竊的事實並不承認,但是在警方搜集到大量物證後,曹某最終開始一點一點說出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述案件三十餘起,涉及昌邑、峽山、寒亭三個縣市區及下設七八個鄉鎮。
4月24日,記者從昌邑警方獲悉,目前曹某已經被依法刑拘,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整整拉了六車纔拉完
『我乾刑警十多年了,涉及贓物這麼多這麼雜的案子,以前從來沒有見過。』24日,在采訪時,昌邑刑警大隊翟隊長很是感慨。
當民警進入曹某家中查找贓物時,不禁被滿地的贓物驚了一下。『贓物根本不用找,遍地都是。』負責現場清查的民警說,整整三個房間,都被密密麻麻的贓物擺滿了,基本沒有落腳的地方。贓物都是堆砌起來的,離地面一米多高。
名煙、名酒、茶葉、化妝品、衣服、手機、電視、電腦、DV、自行車、電動車及各種各樣的日用百貨,種類多得連民警都為之詫異。『光衣服就有七八百件,這還不算以前曹妻擺地攤賣的。』
『一開始我們還是用單位的面包車去拉(贓物),誰知道,光他偷來的酒,就整整拉了四車,而且每車都是塞得滿滿當當。』民警說,第二天,他們就專門借來了一輛帶後斗的農用三輪車。『車有後斗就拉得多了,不過這樣也是拉了兩車。』
擺地攤卻從未進過貨
自從2011年11月份,警方確定了曹某的住處後,就對其進行了長達半年的蹲守。在蹲守中,民警發現了一些可疑的地方。『曹某兩口子都算是有正經職業,曹某是在建築工地負責刮瓷的包工頭,而曹妻則在小市場上擺地攤,以前還開過超市。』
然而,民警卻發現,在建築業淡季的冬天,曹某經常凌晨開車外出,並且整夜整夜的不回家。曹妻地攤上的衣服、物品一直都非常便宜,銷量很好,但是她卻從來沒有出去進過貨。
『她隔三岔五就到城區的小市場擺地攤,我們都沒見他進過貨,卻一直有東西賣。』一名民警穿便衣,裝作顧客去詢價。『她衣服賣得很便宜,一件也就是五十、一百的。』
警方分析,曹妻地攤上出售的貨物,很有可能就是曹某盜竊來的贓物。同時,警方了解到,在2009年到2010年,曹妻曾經開過一個超市,超市的貨源可能也有一大部分是曹某盜竊所得。隨後,這一想法也在曹某被抓後,得到證實。
本報記者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