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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楊輝、通訊員穗環宣報道:廣州市擬從今年起至2016年花四年多的時間,花費60億元巨資治理空氣中的PM2.5,以實現“廣州在國內特大城市中率先達到PM2.5國家新標準”。廣州市環保局爲此擬定了具體的空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5日,廣州市環保局邀請多名省市人大代表、環保專家以及環保組織負責人等,參與討論有關行動方案。
記者瞭解到,此次參與討論的人士普遍對行動方案表示贊成。有專家表示,60億元的資金投入還是不夠多,而且光靠廣州治理PM2.5是不行的,其他周邊城市也要出錢出力,共同治理PM2.5。
羊城晚報記者隨後也採訪了部分市民對此舉的看法。不少市民擔心:一旦錢花出去了,但治理效果卻不好,怎麼辦?
專家意見
治理PM2.5,不宜太躍進
觀點:花四五年解決問題很難
中山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氣象研究所所長範紹佳教授認爲,PM2.5污染的區域性特性更強,存在遠距離輸送的問題,僅僅廣州做好PM2.5的防控,周邊城市不做好,還是解決不了問題。
範紹佳還認爲:“要達到相關領導認爲的花四五年時間控制PM2.5的污染目標,很有難度,方案不宜太躍進。”
花60億,投入遠遠不夠
觀點:空氣治理應有可持續性
華南理工大學教授葉代啓認爲,花60億元治理廣州的空氣,投入遠遠不夠。他認爲財政應該繼續加大投入。
省人大代表、廣百集團副總譚燕紅也表示,雖然有這樣的資金投入,但還是擔心政府在空氣治理投入上的可持續性。“環境治理的投入不是一時的,而是要長期投入。”譚燕紅還認爲,此次行動方案中,沒有處罰手段。“應該有處罰手段和更強有力的處罰力度列入方案中。”
治氣方案,需適應社會發展
觀點:減排不能增加太大負擔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科研處處長彭澎談到了60億元行動方案的社會成本問題。“工業污染是和GDP發展相聯繫的。亞運期間關停了一些工業企業,廣州的空氣質量好很多。亞運後,一些工廠重新開門,廣州的空氣質量又差了些。我的意見是,這次行動方案中控制工業污染和保持GDP增長會不會有矛盾,工業企業減排會不會產生很大費用,這個是要考慮的。”
彭澎表示,十一五期間廣州的單位GDP能耗從2005年的0.78噸標煤/萬元降到了去年0.62噸標煤/萬元,下降了20%,“十二五期間省政府下達給廣州市的節能目標是2015年單位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9.5%,今年是下降3.9%,企業都覺得很難,空間很小。在推進節能減排的費用不划算。”彭澎表示,廣州治理空氣質量方案要跟城市發展水平相適應。
楊輝、穗環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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