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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基本排除女方被強姦情況,坪山新區表示如情節屬實決不包庇袒護已停止鄔某職務。
4月25日14時30分許,坪山公安分局燕子嶺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先生報警,稱其妻子蕭某在上班時被領導鄔某強姦。接警後,燕子嶺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用值班電話聯繫報警人王先生,王先生稱自己家住在寶安,其妻子正在從坪山回寶安的路上。民警詢問是否需要派警員到其家中核實情況,王先生稱等妻子回到家後,再帶妻子到坪山新區燕子嶺派出所。
目前,坪山警方已經成立專案組,對該案立案偵查。經初步調查,蕭某爲某社工機構的社工,被派至坪山新區綜合辦公室維穩綜治科工作,鄔某爲坪山新區綜合辦公室調研員,目前警方已基本排除蕭某被強姦的情況,懷疑鄔某酒後對蕭某進行猥褻。嫌疑人鄔某現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案情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事件發生後,坪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迅速作出反應,當天晚上,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王曉星就向坪山警方、鄔某、蕭某分別瞭解情況,並代表新區看望了蕭某,表示新區與警方將嚴格依法、依規處理此事,絕不包庇、袒護。第二天早上8:30,新區召開領導班子會議,決定立即停止鄔某職務,責令其接受調查,同時決定進一步加強對新區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約束。鑑於此次事件發生在鄔某與朋友喝酒後,爲進一步嚴肅紀律,會後新區立即下發了《關於禁止公職人員工作日午間飲酒的通知》,嚴禁全區公職人員在工作日及節假日執行公務時午間飲酒或飲用含有酒精的飲料。坪山新區表示,如果警方認定鄔某確實存在違法行爲,將及時依照警方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對其作出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