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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楊傲多本報通訊員趙英穎
在農村法庭,只要是涉及離婚、贍養、勞務糾紛的案件,當事人的親朋好友都會主動申請要求參與旁聽。庭審中,一些沒有法制觀念、不遵守法庭紀律的“外圍人員”常常會打斷法庭正常庭審,嚴重者甚至與法官進行對抗。在駕馭庭審的同時,如何借用“外圍人員”的力量對雙方當事人合理引導,從而達到化解矛盾糾紛的目的?四川省閬中市法院抓住“庭審間歇”這一時段,要求承辦法官利用一切元素與當事人及其親屬、所在社區居委會等外圍人員進行交流,尋求矛盾多元化解方法。
“各位鄉親,聽完剛剛的庭審,大家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嗎?”
近日,在閬中法院民二庭巡迴審理現場,記者目睹了法官在庭審間歇,借力“外圍人員”成功化解一起鄰里糾紛的全過程。
今年2月,原告任某正在家中做飯,一向和顏悅色的鄰居李某陰沉着臉走了進來,稱任某家的油煙飄到了自己家中,擾了自己看電視的興致。爲此,雙方發生爭吵,繼而大打出手,任某的臉部和手部因抓扯而受傷,花去醫藥費數千元,案件訴至閬中市法院。
考慮到本案系鄰里糾紛,承辦法官便邀請社區居委會和當事人信得過的鄰居一併參與調解。開庭時,無論法官如何苦口婆心,當事雙方仍各執己見,眼看審理陷入了僵局,法官宣佈休庭10分鐘。
庭審間歇時,法官們與當事人所在社區居委會進行溝通,傾聽鄰里意見,指出此案因一口氣而起,大家共同想辦法促進他們和解。在承辦法官的勸說下,“外圍人員”的極力撮合下,李某主動向任某道歉並積極賠付了醫藥費,案子在休庭的10分鐘內和解了。
“每次涉鄰里、親情糾紛,法院都會邀請我們社區居委會參與旁聽,我特別期待庭審間歇那10分鐘,法官把我們跟當事人組織在一起,以聊天的形式進行交流,當事人氣順了,案子很快也就放平了,這讓我們居委會的人都喜在心裏。”保寧鎮觀音社區居委會趙主任說。
庭審後,民二庭庭長薛偉告訴記者,無論法官怎麼和顏悅色,但與老百姓溝通交流的時間肯定沒有社區羣衆、親朋好友的多;另一方面,社區羣衆、親朋好友對當事人的脾氣、性格也比較瞭解。所以,在找出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癥結後,邀請這些“外圍人員”去給當事人做工作、講道理,法官適時點撥,肯定比一般說教效果要好得多。
有了良好的制度基礎,又有了長期的實踐,閬中法院準備做足庭審間歇的大文章。然而,制度的貫徹實施,並非想象的那麼樂觀。
那是一起贍養糾紛。87歲的王大娘育有三女一子,數年來,四個兒女互相推諉贍養義務,甚至在開家庭會議時大打出手。庭審當天,法官請來本村有名望的孫大爺參與旁聽,幾個兒女卻以孫大爺不是本家,不該讓他來管爲由,拒絕孫大爺參與“庭審間歇”調解工作。
閬中法院副院長張利萍意識到這是庭前準備工作不夠充分造成的,如果在開庭前能做好調查,找準雙方當事人信服的“外圍人員”,事情就會好辦得多。
爲此,該院製作了《當事人意見收集表》,規定在開庭前法官務必與當事人溝通,瞭解當事人訴求的主要意願,摸清當事人信服的親朋好友名冊。隨後尋找適合本案的“外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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