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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牛思遠通訊員/嶽佳綜)前日,廣東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兩套聽證方案公佈。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在介紹居民階梯電價方案時表示,總體上調價對我省大多數居民用戶影響不大。同時強調聽證會不是決策會,而是一個聽取民意收集意見的平臺。歡迎廣大居民就居民階梯電價提出意見建議,政府將廣泛吸納民意,使方案更加科學合理,更加符合廣東的實際。
80%“一戶一表”居民不受影響
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導意見》規定,電價實行分檔遞增。其中,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本區域內80%一戶一表居民用戶的月均用電量確定,即保證戶均月用電量在該檔電量範圍內居民戶數佔居民總戶數的比例達到80%;第二檔電量按照覆蓋本區域95%一戶一表居民用戶的月均用電量確定(即覆蓋率80%-95%之間的電量);第三檔電量爲超出第二檔的電量。
據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省“一戶一表”居民用戶有2689萬戶,在統計階梯電價方案涉及的具體電量分檔標準時,價格主管部門對每一個居民用戶按照其月均用電量情況進行逐戶分類統計,目前的兩個方案都保證了80%“一戶一表”居民用戶電費不受影響。
121萬戶每月免費15度
此次居民階梯電價方案中,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設置了15度的免費用電基數。省物價局表示,這一政策可使全省121萬戶“低保戶”和“五保戶”家庭受益,按全省居民電價平均0.64元/千瓦時計算,每戶家庭每年可減少電費支出115元,此項政策合計每年免費電量的金額約1.4億元。
省物價局表示,由於歷史形成的原因,我省各市現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有所不同,特別是汕頭、潮州、揭陽、汕尾和雲浮5市的居民電價偏高。爲體現公平原則,逐步實現全省居民電價的統一,在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同時,將汕頭、潮州、揭陽、汕尾和雲浮市的居民電價統一降低到每千瓦時0.70元。
經統計,2011年這5市的居民電量合計爲83億千瓦時,平均降價標準爲每千瓦時5.73分,降價後每年可減輕這5市的居民電費負擔4.76億元。
不是爲增加電網公司利潤
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兩個方案所指的居民用電量,均不包括住宅小區的電梯等公共用電的電量。此外,省物價局還規定,廣東電網公司在對居民用戶進行“一戶一表”改造過程中,不得再向居民用戶收取電錶改造費用。
該負責人透露,實行階梯電價後增加的收入,不是用於增加電網公司的利潤,而是全部用於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彌補2011年12月上網電價調整等成本增支因素。
其次,實行階梯電價後增加的收入,還將用於降低汕頭、潮州、揭陽、汕尾和雲浮市的居民電價水平,以及補貼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設置免費用電基數。
根據方案,在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同時,我省還制定了居民用電峯谷電價政策。其中,平段電價以各地現行居民電價水平爲基礎,由居民自主選擇是否執行。
居民峯谷電價政策的峯段、平段、谷段的電價比價爲1.65:1:0.5。高峯時段爲(14:00—17:00;19:00—22:00)、平時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時段(0:00—8:00)。選擇執行峯谷電價的居民用戶,其峯谷分時計量表計由電網企業免費安裝,用戶選擇實施後一年內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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