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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宋建波通訊員段連發)4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雙泡子鎮富家屯村55歲的農民李愛芬清早就來到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幹警一定要把她的感謝信轉交給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鬍毅峯,她在信中寫到:“我從胡院長身上看到了人民法官爲人民的崇高形象,看到了人民法院主持公平正義的力量!”
原來,李愛芬的丈夫在13年前的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由於肇事司機無賠償能力,賠償金只執行了8000元,其餘2.6萬元一直沒有兌現。4月6日,胡毅峯帶案下訪來到通遼市親自接待了她,並協調市政府通過救助渠道解決了她的訴求。
今年以來,像這樣的感人場景在內蒙古各級法院經常發生,成爲全區法院深入開展“領導幹部大接訪”、“千名法官下基層”活動的真實寫照。截至4月20日,全區各級法院領導幹部已接訪當事人3089人次,化解信訪案件1330件;共組織法官5032人次深入基層,調處民事糾紛2011起,使一大批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訴前、化解在萌芽狀態。
中央政法委提出在全國深入開展“忠誠、爲民、公正、廉潔”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以學習踐行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爲主線,持續開展“人民法官爲人民”主題實踐活動。2月初,內蒙古高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指示精神,結合自治區實際,迅速在全區法院部署實施了“領導幹部大接訪”和“千名法官下基層”活動,要求各級法院領導和廣大法官貫徹黨的羣衆路線,堅持司法爲民,大力化解社會矛盾,切實解決人民羣衆關心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隊伍素質、提升審判質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領導幹部大接訪”活動中,內蒙古各級法院把領導接訪與帶案下訪結合起來,確保每天都有一名院領導和部門負責人接待來訪羣衆,確保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上訪時間長、息訴難度大的信訪案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理,促使領導幹部接訪規範化、制度化。各級法院都因地制宜地制訂了實施方案,開闢領導接訪室,建立了領導接訪工作臺賬和日誌,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領導幹部接訪和下訪活動。“千名法官下基層”活動,以提高廣大法官羣衆工作能力爲出發點和着力點,組織廣大法官進社區、進農村牧區、進企業、進機關、進學校,開展“大走訪、大排查、大化解、大宣傳、大服務”活動,堅持不懈地爲人民羣衆辦實事、辦好事、解難事,不斷拓展爲人民羣衆服務的廣度和深度,從而使審判活動更加貼近羣衆、貼近實踐,樹立法官隊伍的良好形象。
2月中旬,胡毅峯帶案來到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待大廳接待上訪羣衆,拉開了全區法院“領導幹部大接訪”、“千名法官下基層”活動序幕,爲各級法院領導幹部作出表率。3月上旬,內蒙古高院召開了由新華社、法制日報社等15家新聞媒體參加的新聞發佈會,引起媒體廣泛關注並邀請其進行深入的宣傳和監督。很快,從城市到農村,從廣闊草原到大興安嶺深處,一大批蒙古包法庭、熱炕頭法庭、大篷車法庭等多種司法形式活躍在廣袤的內蒙古大地上,廣大法官走出法庭,深入農村牧區、社區工廠,深入偏遠地區和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家中巡迴立案、調解、審判,減少羣衆訴累,盡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化解在村頭院落、田間地頭。
胡毅峯在接訪中指出,全區法院相繼開展的“領導幹部大接訪”和“千名法官下基層”活動,是踐行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和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爲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的重要舉措和具體行動,是各級法院化解矛盾糾紛、解決涉訴信訪問題的最有效平臺。各級法院要結合實際抓緊行動,通過多元化手段發揮好這兩個平臺的作用,抓出實際效果,讓人民羣衆滿意,用實際行動把司法公信力樹立在羣衆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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