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4月27日下午,在濟南市看守所,被濟南市市中交警大隊查獲的兩名醉駕者感慨頗多:“失去自由是最痛苦的事情,但是再怎麼後悔都晚了。”截至當天,兩人在看守所已經度過了三天時間。
張某今年34歲,他在濟南市市中區交警大隊站前中隊開展的“凌晨行動”中被查獲。4月19日22時30分左右,張某開車經過濟南大學南門附近時被民警查獲,經過呼氣測試和血液檢測,均達到了醉酒駕駛的標準。張某回憶說,當晚他因爲一點瑣事和女朋友吵架,隨後賭氣出去喝酒,喝了大概兩瓶啤酒。事後想通了要向女友道歉,就開車出去給女友買禮物,結果被查獲。“作爲一名專職司機,不能再開車的處罰對我前途的影響太大了。”張某後悔不已。
44歲的賈某也是因爲醉酒駕駛被市中交警查獲的。賈某說,在看守所待了三天之後,才覺得最寶貴的是自由。此外,和其他刑事犯罪人員在一間屋子裏生活的這幾天,“承受着極大的心理壓力”。
據瞭解,看守所與行政拘留所不同,由於這裏關押的嫌疑人均是刑事犯罪人員,所以進出看守所需要非常嚴格和縝密的手續。據相關人員介紹,雖然醉酒駕駛和其他刑事犯罪不一樣,普通的醉酒駕駛者沒有給社會帶來極大的危害,也沒有對他人的利益帶來損害,但是醉駕人員與其他嫌疑人在看守所拘留時沒有區別,對他們的心理是個極大的考驗。
本報記者董釗廖雯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