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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4月30日電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日前再次公佈膠囊劑藥品抽檢結果,要求有關部門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嚴重違法企業。
根據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和省食品藥品檢驗機構檢驗報告,標示爲桂林市維威製藥有限公司的咳特靈膠囊(產品批號120201)、上海全宇生物科技遂平製藥有限公司的硫酸慶大黴素碳酸鉍膠囊(產品批號1201062)、通化方大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天麻膠囊(產品批號111101)、通化金馬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熱通淋膠囊(產品批號20110601)和天麻膠囊(產品批號20111001)、通化金愷威藥業有限公司的麝香接骨膠囊(產品批號110601)、通化頤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炎立消膠囊(產品批號110302)、通化盛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胃康靈膠囊(產品批號111004)、吉林省羅邦藥業有限公司的麝香接骨膠囊(產品批號110501)、吉林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的小檗鹼甲氧苄啶膠囊(產品批號20110101)所用藥用膠囊的鉻含量嚴重超出國家藥典標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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