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30日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近日簽署第618號國務院令,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決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決定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作如下修改:
第五條第一款修改爲:“保險公司經保監會批准,可以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
本決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