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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日,凃某因家庭糾紛,心中煩悶,午餐時飲酒。14時50分,凃某駕駛一輛灰色解放牌輕型貨車回家,與一輛小轎車發生擦碰。礄口大隊民警將其傳喚到礄口大隊接受調查。經酒精測試儀檢測,酒精含量爲282.8mg/100ml。
礄口大隊依法扣留了嫌疑人的機動車駕駛證和涉案機動車後,通知湖北中山醫院醫護人員到該隊對凃某抽取了血樣。經司法鑑定:凃某血液中的酒精濃度爲292.3mg/100ml,屬醉酒狀態。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凃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爲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被告人凃某醉酒當時血液中的乙醇濃度,醉酒後發生交通事故的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凃某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首個酒駕女司機雷語:
因爲喝了酒
忘系安全帶
35歲的陳女士在青山一公司上班。今年3月8日中午,爲了慶祝婦女節,陳女士與四位女同事相約在青山一酒店吃飯。席間,大家喝了一些紅酒。陳女士以爲喝一杯酒沒事,仍然提出開車送女同事一起上班。
13時45分,青山交警趙艦、李建國等人在青山區工業二路巡邏時,發現陳女士駕駛的白色東風日產轎車行駛異常,於是便攔車檢查。當交警指出陳女士不繫安全帶的違法行爲時,陳女士竟搖下車窗語出驚人:“抱歉,因爲喝了點酒,忘了系安全帶。”
經檢測,陳女士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爲23.5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隨後,陳女士到青山交通大隊接受了罰款20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的嚴厲處罰。這也是武漢市查處的第一名酒駕女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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