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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5月2日訊(記者劉爽通訊員陳剛欒心龍) 2日,記者從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瞭解到,自去年5月1日實施醉駕入刑以來,全市共查獲酒後駕駛4539起,醉酒駕駛427起。查處醉駕的數量同比下降了25%左右,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
據瞭解,自去年5月1日醉駕入刑後,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將一律吊銷駕照,並在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照。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罰款從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從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延長至6個月。同時,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將構成刑事犯罪,處拘役並處罰金。
從查處情況看,一年來全市共查獲酒後駕駛4539起,醉酒駕駛427起。其中拘傳101人、拘留167人、取保候審65人、逮捕21人。所有案件均立案偵查,其中正在偵查92起,已移送公訴機關335起。據介紹,目前,相關案件還有87起正在審查中,截至目前,已有248人被判刑。
隨着夏季臨近,青島又到了酒後駕駛易發季節,交警部門將嚴格落實六項措施,繼續將查處酒駕工作作爲工作重點,堅持“預防在先”,儘可能地在駕駛人飲酒後駕車前勸阻其不要酒後駕駛機動車;同時,在七區五市餐飲業較爲集中的繁華路段確立了酒後駕駛多發的20處重點路口和60餘條重點路段,加強重點路段管控力度;還將把每日13時至14時、20時至21時、22時至次日2時三個酒後駕車違法行爲多發時段確定爲管控重點,採取定時和隨機相結合、定點和流動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實行跨區域機動作戰模式和彈性工作制。此外,交警部門將開展專題交通安全宣傳,組織專門警力向酒店、娛樂場所等涉酒交通違法易發單位發放宣傳材料,擴大宣傳覆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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