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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華
問題食品屢屢出現,已經夠亂的了,『碰瓷』的人居然還再添亂子,實在讓人氣憤。對於此類碰瓷案件,商家切不可為了自己的名聲花錢了事,那樣只會讓這些人更加瘋狂,這樣的案件也會不停地出現。
據《齊魯晚報》報道,濰坊市奎文工商分局近日發布警示,稱近期連續發生多起市民投訴購買到『過期』食品,要求商家10倍賠償事件,經查後卻並未發現被投訴方有銷售過期食品行為。類似投訴並非合法維權,而是『碰瓷』。
要說現在這個食品質量,還真是個大問題。奶粉和牛奶有問題,饅頭和大米有問題,豆芽和韭菜有問題,名酒和可樂也有問題,我們生活中常見的食品飲料基本上被一網打盡了,以至於有些群眾戲言,現在不知道該吃什麼好了,誰也不能確定明天又有什麼食品出問題了。雖然是戲言,卻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的社會現象,讓人十分無奈。
食品有問題,這是讓廣大群眾不能滿意的地方,相關部門必須重視起來,嚴厲查處和打擊。問題食品已經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然而,居然還有一部分人,從問題食品中看到了『商機』,居然到超市去『碰瓷』,拿過期或者變質食品,要求超市賠償。而且,從目前情況看,得手的也不少,這就讓我們不能接受了。
《食品安全法》中有規定,如果消費者買到過期食品,可以得到十倍賠償。有些超市為了打響品牌,證明自己的信譽,甚至提出二十倍乃至百倍賠償的口號。當然,數字只是一個參考值,各大超市都很珍惜自己的名譽,鮮有靠銷售不合格商品賺錢的。所以,雖然有遇假若乾倍賠償的說法,但是我們也很少聽說過哪家超市經常出現幾十倍賠償的事情。
然而,現在食品問題已經成為社會熱議的話題,每次說到問題食品,人們的神經都繃得緊緊的,銷售食品的超市、商店等等,更是不願意和問題食品扯上任何聯系。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正是看中了這點,再加上部分超市店鋪銷售商品時管理上有漏洞,使得這些人有機可乘。部分超市害怕名譽受損,也不願意惹麻煩,往往選擇息事寧人的態度,最終賠償了事,這也更助長了一些人的囂張氣焰。
我們都痛恨問題食品,但這絕不是某些人發不義之財的手段。問題食品屢屢出現,已經夠亂的了,這些人居然還再添亂子,做出此等令人不齒的事情,實在讓人氣憤。對於此類碰瓷案件,商家切不可為了自己的名聲花錢了事,那樣只會讓這些人更加瘋狂,這樣的案件也會不停地出現。必須大膽地站出來,遇到問題立即報案,嚴厲打擊此類行為,纔能夠徹底禁絕,真正還超市一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