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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20日,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酒後駕駛35.4萬起,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駕駛5.4萬起,同比下降44.1%。在一些大城市,法律的震懾和教育效果更加明顯。北京、上海等地查處的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數量,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分別在50%、70%以上。
酒駕查得狠,查得嚴,直接帶來人民羣衆交通的安全係數上升,無形中讓人的生命安全大有保障,善莫大焉。但與酒駕的監管相比,我們的很多法規、政令的監管都很不到位,起到的只是“稻草人”一樣的作用。
比如中小學生的補課。我們的教育部門爲了學生的減負下了很大力氣,並處理了一些違規補課的情況。但問題在於,教育部門的查處還沒有達到像酒駕治理一樣的效果。只有進一步加大學校和在職教師違規補課查處力度,纔會根治頑症。
比如公共場所禁菸。到今年5月1日,衛生部的“禁菸令”實施1週年了,但在諸多公共場所,禁菸標誌仍然只是個擺設。公共場所禁菸,除了需要菸民自覺外,也需要社會加強監督,還需要公共場所設立一些專門的吸菸區域,並需要有一定強制性。
比如公共場所衛生。在很多地方,都規定了隨地吐痰罰款之類的警告,但實際效果依然很不理想。在我們比鄰的新加坡,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街道上亂塗亂畫不僅要承受鉅額的罰款,嚴重的還要處以鞭刑。但這樣的處罰對於新加坡本地人來說已經很多年沒用了,甚至已經被淡忘了,因爲新加坡人遵守社會公德已經成爲一種起碼的道德和品德。
事實上,“有規難行”很多很多,手機實名制去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但在代辦點開卡沒有人要求實名操作;不少城市都出臺了養犬管理條例,但“黑戶犬”仍然大行其道……從一定意義上說,“有規難行”成了一種時代通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早已司空見慣。在這種集體的麻木背後,法律和政令的威嚴大打折扣,政府的公信力嚴重受損。
各種管理的出臺都不是結果,我們要的是結果。很多違規違法之所以爲人所“不怕”,主要是執法不嚴和手段不夠。既然有律令出臺,就必須維護其尊嚴,嚴格每項查處,窮盡各種手段,使其不成爲一紙空文,這纔是對社會的交代。
□萬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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