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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酒樓收銀員在客人結賬後,擅自退掉部分菜品,然後將退菜費用佔爲己有。至案發時,兩人藉此“發財之道”已侵吞2.9萬餘元。日前,二人分別被紅橋區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甘肅省女青年張某與河北省女青年李某分別自2010年12月、2010年6月起擔任本市紅橋區一家酒樓的收銀員,負責每日收款、退菜等事項。2011年3月間,張某、李某在客人食用完畢並已結賬後,多次擅自退掉部分菜品,並在其他部門不知曉的情況下,共同侵吞因上述違規操作而產生的退菜費用計2.9萬餘元。同年3月31日,二人因形跡可疑被酒樓盤問、教育,隨後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實。
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趕至酒樓將二人抓獲。案發後,張某與李某的家屬各退繳贓款1.4萬餘元。(記者孫啓明通訊員溫金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