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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盡甘來,陳旺(左)和前來祝賀的鄒至蕙(中)、奚治謹笑得歡暢。(加拿大《明報》/餘曦攝)
中新網5月7日電據加拿大《明報》報道,由多倫多中區華埠超市老板陳旺捉賊反被警方拘捕起訴事件開始,至加國的『平民拘捕及自衛法例』上周二(1日)在國會三讀通過。國會議員鄒至蕙4日親赴陳旺的超市,和他一同慶祝此項重大勝利。
鄒至蕙當天表示,從這個事件的發生、發展,可以看出,華人小區如果團結起來,力量是很大的。華人小區團結起來,將事件推到聯邦層面,最終獲得各黨支持,通過了法案。鄒至蕙表示,這項法例當中最新的地方,就在『合理的時間』及『合理的基礎』這兩點。如果有這兩點,店東就可以作為公民行使自我保護的權利。
陳旺亦表示,這項法例,對於生意人保護自己的合法產業,有實質性作用。他說,比如以往有人到超市來偷了東西,被閉路電視拍攝下來。此人第2天再來,超市員工警告他,『以後不要再來偷東西。』他會脖子一梗,說,『我今天又沒有偷』,超市拿他沒有辦法。但是,現在有了這個法例,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就可以拘捕疑犯。
3年前陳旺因捉賊反而被多倫多警方52分局警員拘捕,當時心頭惶惑,但做夢也沒有想到,事件竟然引起全加拿大關注,總理哈珀不但召見過他,還專程來到金牛超市宣布提出刑法修正案。不過,他4日表示,作為一個生意人,他只希望可以穩陣做生意,名氣在外,和他沒有關系。
但他的確認識到華人參政的重要意義,『如果有機會、有可能,我會盡我本份』。
『受害人權益委員會』的奚治謹律師表示,新的法案比較講道理。以往因為怕公民拘捕時行動過份,而不准許,但事實上不應該因噎廢食。公民保護自己財產,不但是基本權利,也涉及人的尊嚴。至於近期再有類似陳旺事件發生,多市1名印裔餐館東主也因捉賊而被控,可以看出警方及檢控官在這方面的態度仍未改變,但新法例推行後,他們的態度一定需要改變。
3年前的2009年5月23日,陳旺和兩名員工捉拿小偷,將其用繩捆綁扣留在車內,靜候警察到場。沒想到警察抵達後,反而將他和員工拘捕,並以綁架、非法禁錮、襲擊、藏有武器等嚴重罪名落案起訴。
在受害人權益委員會和中文媒體的共同努力下,事件最終引起全國輿論關注。鄒至蕙和自由黨國會議員都提出過相關私人議案,最後被保守黨接過去,提出修正案。
(來源:中國新聞網)